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王188599032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安建招字[2023]017号(招标编号)的蓝田水库水厂勘察设计已由安溪县人民政府安政综【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蓝田水库水厂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安溪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在蓝田乡蓝田水库东北方向新建蓝田水库水厂,规模3万m3/d,并配备输配水管道为长卿镇、尚卿镇、蓝田乡及蓬莱镇北片区进行供水;取水工程:采用浮船式取水泵房从蓝田水库取水,取水规模3.3万m3/d。蓝田水库水厂:设计规模3万m3/d,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房、高低压变配电间、加药加氯间、折板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污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等建构筑物、智慧管理平台、化验室等生产生活设施。配水管网布置:配水管网新建DN100~DN600管道约143.3km。新建中途加压泵站5座。村内管网De25~De110管道约689.5km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7070.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7070.2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岩土检测、勘探、监测、工程测量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土地报批专用文件、环保水保、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算)、设计变更、后续配合服务及协助竣工图的审查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勘察工作由设计单位自行协调进度,若因该项工作原因造成设计工作延误,由设计单位全权负责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蓝田水库水厂、配水管网、加压泵站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含主电源线双回路、高低压配电房或变配电间等)、智能化管理、通风、给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讯、消防、人防、安防、绿化、景观、基坑支护、配水供水管网等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依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本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 号)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月 30 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410日至20234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并将其清晰的彩色扫描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5510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2楼),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0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但应派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送达后即可离开。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7070.2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94.024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

邮编:362400

电话:13505030598、13799535406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8室

邮编:362400

电话:18859903238/0595-23111339

传真:/

联系人: 小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帐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5016564070912345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帐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3300100100172923



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6

电话:0595-232320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