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期)泃河治理工程核定用地图、划拨勘测定界、土地证地籍测绘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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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鸣曦022-5879206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光耀022-244148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5
公告正文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期)洵河治理工程核定用地图、划拨勘测定界、土地证地 籍测绘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HLZLGCJHZLKCDJDJCH/HT-2024-09-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期)洵河治理工程核定用地图、划拨勘测定界、土地证地籍测 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 程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筑堤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证(土地)手续,堤 防长约6.8公里,面积约20.9公顷。现对核定用地图、划拨勘测定界(包括划拨宗地平面 界限图)、土地证地籍测绘的服务单位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期)洵河治理工程核定用地图、划拨勘测定界、土地证地 籍测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期)洵河治理工程核定用地图、划拨勘测定界、土地证地 籍测绘)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 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 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磋商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 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 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 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 日17时。注:磋商小组按照上述明确的查询渠道,对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查询,以书面方式留存查询结果并进行签字确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9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以现场获取或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 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银行帐号:77100154800003333;电 话:022-24414892)2、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将公 司营业执照、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huiyaozhaobiao@163.com, 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 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需现场确认或发送邮件后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七、其他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许可、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 准) 2.服务进度:收到甲方提供的材料后,2周内完成报告初稿编制工作。(初稿应满足与审批 部门对接标准)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系人:王鸣曦 电 话:022-587920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联系人: 谢光耀、刘朝阳、常爱辉 电 话: 022-24414892 电子邮件: huiyao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谢{戎捌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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