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互联网涉陕敏感短视频信息监测预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ht-(cs)20240706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白燕029-6390715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攀029-852666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互联网涉陕敏感短视频信息监测预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HT-(CS)2024070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互联网涉陕敏感短视频信息监测预警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互联网涉陕敏感短视频信息监测预警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互联网涉陕敏感短视频信息监测预警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互联网涉陕敏感短视频信息监测预警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 权代表参与磋商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 一种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 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 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 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 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提供具有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 备注: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23号一楼大厅;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 民币),售后不退。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建西街123号三楼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23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 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 相关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 库(2019〕9号为准;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 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 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2〕10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财政厅。 C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0号 联系人:白燕 电 话:029-639071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征·左邻右舍西区北门东北60米 联系人: 周攀、田华、李姣 电 话: 029-85266606 电子邮件: shanxihaitang201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闪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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