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红外窗口更换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互联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红外窗口更换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红外窗口更换采购询价公告
某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红外窗口更换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需采购红外窗口更换服务1次,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2.2 技术指标和要求
将直径600mm光学窗口更换为沿流场轴线方向可左右移动的通光口径170mm的红外窗口; 移动双光程纹影系统的平面反射镜、球面反射镜,避免与红外测热系统干涉; 直径600mm光学玻璃、直径170mm的红外玻璃易碎、易污染、易损坏,为贵重物品,在安装时要特别小心,防止应力集中、磕碰、敲打、滑落、污染等; 安装之后,对红外窗口密封处做气密性试验:在试验段抽真空过程中,没有明显的漏气声音; 对四自由度红外热像仪支撑装置安装到位。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任务需求单位通知,一天内完成红外窗口玻璃更换。
★本次询价报价、评审均以块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块响应及制作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竞争。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下材料仅作为询价文件获取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报价文件资格审查依据。
4.询价公告时间和地点
4.1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8日8时00分起到2023年05月12日24时 00分止。
4.2公告地点:互联网。   
4.3询价文件交付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单位需将以下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文档名为“红外窗口更换采购项目资质文件-单位名称”)作为附件发送至wsdewqa@126.com。公告发布单位将对参与单位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初步审查,通过的单位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参与单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1);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2)。
5.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5.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18日上午9时 00分至10时 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提交报价文件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将提供的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文档名为“红外窗口玻璃更换采购项目报价文件-单位名称”)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其他要求
领取询价文件前对参与单位递交资料的初步审查结果,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的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响应符合情况以询价小组评审结论为准。
7.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解工
电    话:15760423261
纪检监督:彭工
联系方式:13547116372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采购人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采购监督人反映情况。
传    真:0816-2465095
合同履行期限: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竞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互联网
方式:互联网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互联网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点34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二环路南段6号        
联系方式:解真东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
电 话:  1389012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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