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山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卫生间、围墙等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伟男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山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卫生间、围墙等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03日 15: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卫生间、围墙等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5: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8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男、董磊、高石、丁梦瑚、李蕴红
项目联系电话024-81231233-805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莱河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302475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清原县枸乃甸乡枸乃甸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231233转805
附件:
附件1南山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卫生间、围墙等维修改造项目7.3.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南山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卫生间、围墙等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7-03 至 2024-07-10
撰写单位: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董磊
  
(南山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卫生间、围墙等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山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卫生间、围墙等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3-00049
项目名称:南山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卫生间、围墙等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0,000.00
最高限价(元):874,284.97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本项目会议当天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6.★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莱河路10号
联系方式: 024-53024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清原县枸乃甸乡枸乃甸村
联系方式: 024-81231233转805
邮箱地址: lntmzb@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83018800020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伟男、董磊、高石、丁梦瑚、李蕴红
电  话: 024-81231233-80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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