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都县]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标段、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标段、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标段、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999.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9.55万元
招标公司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39701165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华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梅江镇、洛口镇、竹笮乡等14个乡镇107个行政村。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0000亩(其中新建60000亩、提升改造10000亩),设计高效节水面积4200亩,新增耕地面积28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灌溉、机耕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志牌等。
2.3招标金额: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具体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 120 日历天(2023年12月31日前需完成所有主体工程量,2024年3月8日前需完成全部工程量,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6个标段。
2.7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且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8)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五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各一名) 五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9)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2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批次:
1→7标段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前;
第二批次:
8→14标段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前;
第三批次:
15→20标段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前;
第四批次:
21→26标段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前;
7.2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批次:
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前(开标一室),开7个标段(即1→7标段);
第二批次:
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前(开标三室),开7个标段(即8→14标段);
第三批次:
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前(开标一室),开6个标段(即15→20标段);
第四批次:
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前(开标二室),开6个标段(即21→26标段);
以上每个批次开标时间投标人应获悉,如因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或开标过程中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废标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7.4本项目施工标共分为26个标段,投标人分四个批次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每个批次都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第一批次(即1→7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至第1标段;
第二批次(即8→14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至第8标段;
第三批次(即15→20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至第15标段;
第四批次(即21→26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至第21标段;
以上每个批次开标时如因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至其他标段导致系统无法获取,造成废标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 评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投标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8.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8.4 标段申报及定标原则:本项目施工标共分为26个标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施工标任意标段的投标或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企业参加了多个标段且在先开标段排序第一,则该投标企业所投其他标段的有效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但不参与中标排序。(本项目开评标顺序:按1标段→7标段;8标段→14标段;15标段→20标段;21标段→26标段)
8.5 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6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8.7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8.9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条款。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
联 系 人: 伍先生
电 话:190797908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登峰一期18栋2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13970116587
监 督 单 位:宁都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09月27日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备注:以上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招标控制价仅供各潜在投标人作为参考,具体以招标人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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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华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梅江镇、洛口镇、竹笮乡等14个乡镇107个行政村。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0000亩(其中新建60000亩、提升改造10000亩),设计高效节水面积4200亩,新增耕地面积28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灌溉、机耕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志牌等。
2.3招标金额: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具体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 120 日历天(2023年12月31日前需完成所有主体工程量,2024年3月8日前需完成全部工程量,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6个标段。
2.7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且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8)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五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各一名) 五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9)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2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批次:
1→7标段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前;
第二批次:
8→14标段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前;
第三批次:
15→20标段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前;
第四批次:
21→26标段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前;
7.2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批次:
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前(开标一室),开7个标段(即1→7标段);
第二批次:
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前(开标三室),开7个标段(即8→14标段);
第三批次:
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前(开标一室),开6个标段(即15→20标段);
第四批次:
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前(开标二室),开6个标段(即21→26标段);
以上每个批次开标时间投标人应获悉,如因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或开标过程中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废标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7.4本项目施工标共分为26个标段,投标人分四个批次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每个批次都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第一批次(即1→7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至第1标段;
第二批次(即8→14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至第8标段;
第三批次(即15→20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至第15标段;
第四批次(即21→26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至第21标段;
以上每个批次开标时如因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至其他标段导致系统无法获取,造成废标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 评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投标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8.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8.4 标段申报及定标原则:本项目施工标共分为26个标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施工标任意标段的投标或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企业参加了多个标段且在先开标段排序第一,则该投标企业所投其他标段的有效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但不参与中标排序。(本项目开评标顺序:按1标段→7标段;8标段→14标段;15标段→20标段;21标段→26标段)
8.5 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6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8.7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8.9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条款。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
联 系 人: 伍先生
电 话:190797908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登峰一期18栋2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13970116587
监 督 单 位:宁都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09月27日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 | 9995572.63 | 第一批次: 218200元 缴纳至第1标段 |
2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 | 10818609.53 | |
3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 | 10811229.54 | |
4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标段 | 10911198.27 | |
5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标段 | 6865035.06 | |
6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标段 | 7059043.37 | |
7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标段 | 8205527.56 | |
8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标段 | 7731696.57 | 第二批次: 209500元 缴纳至第8标段 |
9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标段 | 7961305.88 | |
10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标段 | 9026131.27 | |
11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标段 | 8931369.68 | |
12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标段 | 5498268.84 | |
13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标段 | 10475458.08 | |
14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标段 | 9999477.19 | |
15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标段 | 6290867.70 | 第三批次: 166500元 缴纳至第15标段 |
16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标段 | 6202675.57 | |
17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7标段 | 7675448.50 | |
18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标段 | 8329818.18 | |
19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标段 | 8071679.04 | |
20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标段 | 8020585.13 | |
21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1标段 | 6868260.36 | 第三批次: 325500元 缴纳至第21标段 |
22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标段 | 9632771.35 | |
23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3标段 | 5985625.36 | |
24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标段 | 8342381.22 | |
25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标段 | 8422449.99 | |
26 | 宁都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6标段 | 16279630.33 |
备注:以上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招标控制价仅供各潜在投标人作为参考,具体以招标人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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