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初始合同】机关事务管理智能化项目招标文件
金额
708.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7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机关事务管理智能化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对机关事务管理智能化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机关事务管理智能化项目

合同金额(元):7087033.89

中标供应商:启迪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智能食堂模块要求将区委大院、清湖、富康、纪委大院及港之龙各食堂监控纳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支持远程调取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区政数局2022年5月《龙华区二三类点视频图像采集点接入平台技术要求》最新要求,视频监控联网汇聚不可直接接入政务外网,摄像头需汇聚后经视频专网联网,原合同汇聚交换机设备数量不足,需增加5台(清湖2个食堂,富康、纪委大院、港之龙各1个食堂);
2.原合同安保管理、算法调度管理要求使用龙华区智能运算能力平台算法对接入的视频图像进行AI图像分析,对画面中可疑徘徊异常行为进行抓拍,并触发预警。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区智能运算能力平台算法库调整,无“可疑徘徊”算法供直接调用,故在原合同算法对接调用基础上增加部分开发集成工作。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原合同智能食堂模块要求将区委大院、清湖、富康、纪委大院及港之龙各食堂监控纳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支持远程调取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区政数局2022年5月《龙华区二三类点视频图像采集点接入平台技术要求》最新要求,视频监控联网汇聚不可直接接入政务外网,摄像头需汇聚后经视频专网联网,原合同汇聚交换机设备数量不足,需增加5台(清湖2个食堂,富康、纪委大院、港之龙各1个食堂,单价11492.1元),合计57460.5元;
二、原合同安保管理、算法调度管理要求使用龙华区智能运算能力平台算法对接入的视频图像进行AI图像分析,对画面中可疑徘徊异常行为进行抓拍,并触发预警。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区智能运算能力平台算法库调整,无“可疑徘徊”算法供直接调用,故在原合同算法对接调用基础上增加部分开发集成工作,合计50000元。
上述增加采购内容均为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及服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增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且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额。
根据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预备费”金额(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智能化项目投资总概算为人民币821.67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不超过人民币23.93万元,暂未使用),结合项目实际,采购预算经费为人民币107460.5元。
上述采购内容已经主管部门龙华区财政局审核批准。采购内容均为在原系统上扩展增加设备、功能,须与原系统无缝集成,为保证系统兼容性、稳定性及后期维护的便利性,拟向原供应商增加采购。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为了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之规定条件,拟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启迪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采购上述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2333854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