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24472
预算金额159.05万元
招标联系人丛贵宇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猛024-44890827
中标公司北京中科恒鑫建设有限公司159.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太子河新城(高台子)人民法庭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000-24472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太子河新城(高台子)人民法庭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新城(高台子)人民法庭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恒鑫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王平大街东路18号-WP1425(集群注册)

中标(成交)金额:1,590,597.77(元)

评审总得分:86.2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新城(高台子)人民法庭

工程类

名称: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太子河新城(高台子)人民法庭工程(B01020400法院业务用房施工)

施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水运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消防技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项目经理:胡军艳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一双、邓守香、于永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新城(高台子)人民法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相关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育龙路198-1栋              

联系方式:丛贵宇024-42885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024-4489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448908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工程类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太子河新城(高.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新城(高台子)人民法庭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恒鑫建设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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