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027.5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启泉180208258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第一项目包)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樟发改审批〔2022〕33号、樟发改审批〔2023〕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补助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第一项目包)建设运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永泰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95027.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635.72万元(其中建专至清凉道路工程费用45449.68万元,苏坑场地整平工程费用10960.75万元,坑里场地整平工程费用5192.32万元,标准化厂房工程费用13032.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59.15万元,预备费 3355.66 万元,建设期利息1377.01万元。
(1)建专至清凉段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城建中专附近,过凤岭、苏坑,终于清凉村,全长5.316km,路基宽20-22.5m,设计时速60Km/h,双向4车道,铺设沥青砼路面,为一级公路兼市政功能,道路含桥梁1座,长107m,双洞隧道1座,长1.5Km;配套雨水管、污水管线、给水管线、电力管线、交通信号及路灯等基础设施;
(2)场地平整工程:总用地面积347695.07m2,其中龙峰村坑里自然村约193254.3m2;清凉村苏坑自然村约154440.77m2,主要包含场地平整、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等;
(3)配套标准化厂房:建设标准厂房14栋,综合楼1栋,门卫2栋,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1栋,消防水池1个;配套建设区内道路、给排水及绿化等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81000m2。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建设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主要为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第一项目包)建设以及运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的施工、安装,最终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④运营范围包括: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第一项目包)的运营管理维护,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运营期结束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2.5工期要求: ①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第一项目包)建设工期为730日历天;建设关键节点工期:  /  ;②建设工期结束后(竣工验收之日起第二日)进入运营期,运营总期限暂按5年(从项目运营合同签订之日起);
2.6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标准。④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运营质量符合《运营合同》主要条款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具备相关运营经验及能力。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联合体负责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允许1家联合体成员负责施工任务,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 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5.投标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和其分包单位均须满足);(2)投标人应派运营项目负责人,应是承担运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9月 11日 23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3 年9月18日 23 时 59 分 59 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13日9时 45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邮编:3507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62275779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5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020825803,传真:/
联系人:余启泉、罗兴昌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冠景悦府20层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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