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B区-商业楼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0: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一期、B区-商业楼项目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社会〔2008〕4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融资建设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场址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东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A区一期:A区一期总用地面积51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3167.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117.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0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0359.3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3801.78平方米,商业建筑建筑面积3910.78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652.71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994.0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2808.1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1050平方米;架空休闲绿化建筑面积1758.19平方米。B区-商业楼:总建筑面积为6860.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86.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73.9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86.51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建筑面积3506.51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273.91平方米。工程费用最终以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融资建设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融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室内设计)等工作,并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建立精度为LOD300的建筑BIM模型,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设计预评审,并给出评审报告;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BIM技术进行验证分析、优化设计服务);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门窗及幕墙工程、栏杆、百叶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围墙、夜景照明工程、室外雨污工程、红线内绿地等专业工程的施工,不含永久性用电、水、煤气工程以及广电工程、三网通信;③采购: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④融资:在合同约定的融资额度内为招标人提供融资,资金按期到位。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64255274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14553232元,暂定金额21418000元,设计费6581508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最终以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为准,其中可竞争部分项目造价的下浮率K值的取值范围为6%-8%(含6%,不含8%,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5工期要求:90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创建(必须达到)福州市级优质工程奖“榕城杯”,争创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2.8融资要求: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的融资资金,,并确保在工程总承包协议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13000万元,其余资金按招标人要求到位。招标人不对本次融资提供除自身信用以外的担保增信措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3.2.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施工资质要求,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约。联合体协议书应同时明确约定其中一方或多方负责提供融资。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2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4.3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5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投标人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牵头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5月8日 09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银行保函;或(4)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项目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6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10387,传真:0591-87803485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059629
联系人:陈工、林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