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永安医院)医用气体和信息化呼叫系统第1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401060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钰茱137238711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永安医院)医用气体和信息化呼叫系统第1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YCG-20240106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医用气体和信息化呼叫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4-01-15 14:40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的问题回复如下:

1、医用气体系统性能参数要求中:医用气体供应管网要求“每路主管路为双管路一用一备”,在《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中,无明确要求主管路要一用一备。按我公司的施工经验气体主管路无需采用一用一备,主管道的设计是否按规范执行即可?

回复: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供氧,负压,压缩空气的主管及横管管径参数要求中“氧气上楼主管管径不小于Ф35*2,横管不小于Ф28*1.5,负压上楼主管管径不小于Ф89*3.0,横管不小于Ф73*3.0,压缩空气上楼主管管径不小于Ф38*2.5,横管不小于Ф32*2.5”但按建筑平面的显示,部分区域床位数量过少不适合使用过大管径的主管及横管,管径设计不合理变造成气压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各气体管道管径的设置是否满足《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即可?

回复: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采购内容中包含真空及空气供应系统的站房设备和所有阀门、管道、各用气点设备,但在所提供的建筑图纸中无真空及空气站房位置,无法确定主管道合理走向和工程量,请明确真空吸引站房及空气供应站房具体位置。

回复:空气站房的位置结合目前项目的规划和施工情况投标单位自行提供方案。

4、在招标文件中,因氧气供应区域包含高压氧,在《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中》8.3.4要求:医用氧气加压舱与其他医疗用氧共用氧气源时,应设置专用的汽化器。但在液氧配置设备中,空温式汽化器现只有2只(一用一备),不含高压氧舱专用空温式汽化器。高压氧舱氧气供应主管道及其汽化器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此项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均有明确,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空气集中供应区域包含高压氧,在《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中》8.2.2要求: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医用空气气源与管道系统,均应独立与医疗卫生机构集中供应的医用气体系统。但在招标文件中医用缺少高压氧舱压缩空气机组。高压氧舱的氧气和空气管道及气源是否均不在本次设计范围?

回复:此项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均有明确,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各病区安装一套三气压力报警器……每个病区设置一套三气区域阀门箱和压力显示表”,此要求不合理,部分病区仅有一种或两种气体,则它们相应的的压力报警器及阀门箱就不会是三气,应该为一气或两气。是否改“各病区按需安装一套压力报警器……每个病区按需设置一套区域阀门箱和压力显示表”?

回复: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说明“……室外主管(氧站至大楼)采用地沟敷设……”,请问该室外主管采购安装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地沟砌筑是否是其他单位完成?

回复:气体工程室外主管地沟砌筑是由建筑公司(采购人建设单位明确)完成。

8、招标文件要求“每个标准病区配置信息化医护管理通讯系统一套共计 11 套。每个病区按 51 个床位(特殊病房待定)安装”,按建筑平面图,大部分病区并没有51个床位,是否改为“每个病区按需配置”?

回复:此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永安医院)

                                                                  20240125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2-05 09:00 2024-02-05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5 09:00 2024-02-05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4-02-05 09:00 2024-02-05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永安医院)
联系人:邵女士
电 话:13975830823
地 址:浏阳市永安镇新河街95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钰茱
电 话:13723871103
地 址: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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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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