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硚口校区部分人行道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YKXXTX-G3009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硚口校区部分人行道整修项目。
2.建设地点:湖北武汉。
3.采购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硚口校区部分人行道整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拆除原树周围变形损坏的透水砖,2、修整树根,3、平整树池底部、增加砂石垫层,4、安装聚酯材质成品保护地网,5、砌筑树池及恢复周边透水砖,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30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6.保修要求: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执行。
7.谈判范围:谈判文件、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中标方须负责整体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施工期间的垃圾清运、现场清洁和交付时现场复原工作;工程验收及质保服务;提供竣工图纸、相关说明资料、用户手册、操作规程等。所有使用材料的留样、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等必须齐备并作为验收移交资料(投标时不需要,验收时提供)。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需按国家或行业建设标准进行施工材料取样检测,相关检测费用由施工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最高投标限价127030.52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
(3)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5.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2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入围法”。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本采购项目公示起, 向采购人联系进行报名。
(一)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0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自本采购项目公示起, 供应商进行报名。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8607157980@163.com 。
(三)报名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后两者不需要提供)。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信用查询记录,重点查询企业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四)发售方式:采购方联系人将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发送至报名供应商电子邮箱。
(五)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及邮件通知方式。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已发送给投标人报名登记的联系邮箱的澄清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和邮件通知的采购相关信息,自行查阅,如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皇助理
电 话:027-85968737、83810801
邮 箱:18607157980@163.com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采购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拒收。
9.4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须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和授权证明材料原件。
十、监督:
采购管理办公室:李助理
联系电话:027-83810136
纪检监督:丁干事
联系电话:027-83810105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