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审计咨询、投资项目后评价、资产评估、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38.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38.1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成0731-851353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5
公告正文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审计咨询、投资项目后评价、资产评估、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审计咨询、投资项目后评价、资产评估、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品目一:审计咨询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品目二:投资项目后评价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品目三: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品目四: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及内容:

品目一:审计咨询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审计;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尽职调查等审计项目中介机构服务。本项目招标服务周期内,如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需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时,中标人应按本次招标结果执行,按中标价格及服务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品目二:投资项目后评价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本项目招标服务周期内,如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单位需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时,中标人应按本次招标结果执行,按中标价格及服务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品目三: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资产评估(估值)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品目四: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采购: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本项目招标服务周期内,如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需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时,中标人应按本次招标结果执行,按中标价格及服务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服务期限:

品目一:预计服务周期为20231-202512月(约109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品目二:预计服务周期为20231-202512月(约109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品目三:服务周期为36个月(约1095日历日),具体以合同为准。

品目四:服务周期为36个月(约1095日历日),具体以合同为准。

3、项目投资估算:

品目一:1238.10万元(含税)

品目二:426万元(含税);

品目三:385.30万元(含税),包含公司本级120万元(含税),所属企业265.30万元(含税);

品目四:203.30万元(含税),包含公司本级120万元(含税),所属企业83.3万元(含税)。(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品目一: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品目二:无;品目三: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品目四: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21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②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③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⑤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⑦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合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品目一、二:2022125900时;品目三、四:2022125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9.1开标时间:

品目一、二:2022125900时;品目三、四:20221251000

9.2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9.3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CA证书问题,请联系湖南CA客服电话:4006682666。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软件公司:0731-84121592)。

9.4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缴纳。(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9.5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时请将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章一并办理。

9.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62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

联系人:陆舟

电话:0731-8509812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2

联系人:罗成、曾今、傅裕文

电话:0731-8513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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