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FTMC、FTEV班车租赁
金额
5685.9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85.9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欢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建方0431-8053173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3
公告正文

FTMC、FTEV班车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标段1:

2.1标段名称:FTMC班车租赁

2.2实施地点:第一标段(市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TMC泰达工厂):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81号;平均行驶距离:130公里(/日,单往返)

2.3服务期限:1、服务周期:5年,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日期为准)2、签署5年框架服务协议,合同原则上1年1签(需根据班车考核、员工评价、FTMC安全评审等结果判断是否续签)。

2.4 最高投标限价:62,055,000元(含税)

2.5标段划分情况:第一标段45台,车型:43座及以上车型,运行区域:市区-FTMC泰达工厂

标段2:

2.1标段名称:FTEV班车租赁

2.2实施地点:第二标段(市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FTEV):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彩辰路688号;平均行驶距离:190公里(/日,单往返)

2.3服务期限:1、服务周期:5年,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实际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日期为准)2、签署5年框架服务协议,合同原则上1年1签(需根据班车考核、员工评价、FTMC安全评审等结果判断是否续签)。

2.4 最高投标限价:56,859,600元(含税)

2.5标段划分情况:第二标段42台 ,车型:33座及以上车型,运行区域:市区-FTEV

本项目投标人可任意参与多个标段,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按照标段号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先进行标段一的评标,再进行标段二的评标,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标段二中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0年年度营业总收入不得少于8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19年、2020年连续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

业绩要求:1.投标人从事车辆租赁行业5年以上,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至少一份合同的签署日期在2017年7月1日前)。2.提供用车服务的公司数量达到5家及以上,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车辆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车辆租赁业务实体(不少于50辆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保证运行的班车为企业自有车辆,且不得转租其他公司及个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与投标人解除所有车辆合同(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保证书)。

驾驶员要求:为了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年龄要求为:女<55周岁,男<60周岁 ,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投标人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标段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0年年度营业总收入不得少于8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19年、2020年连续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

业绩要求:1.投标人从事车辆租赁行业5年以上,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至少一份合同的签署日期在2017年7月1日前)。2.提供用车服务的公司数量达到5家及以上,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车辆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车辆租赁业务实体(不少于50辆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保证运行的班车为企业自有车辆,且不得转租其他公司及个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与投标人解除所有车辆合同(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保证书)。

驾驶员要求:为了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年龄要求为:女<55周岁,男<60周岁 ,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投标人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2日20:00至2022年6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每个标段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同意参加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王欢

电话:022-66230666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刘建方、刘俊杰

座机:0431-80531736、81868638

手机:15822898506

邮箱:liujianfang1@faw.com.cn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Latest schedule:
Bid section number Bid section name Bidding project type Start time for obtaining tendering documents Deadline for obtaining tendering documents Deadline for submission of bidding documents Operation
0736-ZB20221202/02 FTEV班车租赁 Service 2022-06-22 20:00 2022-06-29 17:00 2022-07-13 09:00 I want to bid
0736-ZB20221202/01 FTMC班车租赁 Service 2022-06-22 20:00 2022-06-29 17:00 2022-07-13 09:00 I want to bid
声明

除非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另行声明,本平台内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所有。未经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包括通过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转载、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擅自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内的任何内容。如存在上述任一行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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