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经纬公司2024年采购劳务服务单位实施莞番高速A类项目澄清公告2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400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工136002908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经纬公司2024年采购劳务服务单位实施莞番高速A类项目
澄清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40071 
项目名称:经纬公司2024年采购劳务服务单位实施莞番高速A类项目 
第二次澄清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第一次澄清公告
澄清内容:如下
原文为:
7.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止,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gyl.dgjtjt.com.cn/)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须在供应链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8.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9时30分
9.线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10时00分
修改为:
7.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gyl.dgjtjt.com.cn/)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须在供应链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8.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
9.线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10时00分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如下
用户需求书
原文为: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付款方法和条件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频次验收,清单项每频次实施验收通过后方可计量,进度款按每月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变更工程中期支付可按不超过批复变更且实施完成的合格变更工程价款的80%支付,中标人每次请款前需向采购人开具采购人财务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采购人审核通过后30天内付款;工程进度款(含变更价款)支付达合同价款的90%,不再按进度付款,待交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30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余款3%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及完成所有保修工作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每月计量金额的15%以“履约绩效价款”的形式与采购人逐月考评结果挂钩。当评分值<8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不予计量,当评分值≥9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全额计量,当85分≤评分值<9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按得分比例内插计取支付。

修改为: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付款方法和条件
1、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频次验收,清单项每频次实施验收通过后方可计量,进度款按每月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变更工程中期支付可按不超过批复变更且实施完成的合格变更工程价款的80%支付,中标人每次请款前需向采购人开具采购人财务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采购人审核通过后30天内付款;工程进度款(含变更价款)支付达合同价款的90%,不再按进度付款,待交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30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余款3%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及完成所有保修工作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2、每月计量金额的15%以“履约绩效价款”的形式与采购人逐月考评结果挂钩。当评分值<8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不予计量,当评分值≥9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全额计量,当85分≤评分值<9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按得分比例内插计取支付。
3、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及《东莞市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东建市〔2017〕30号)规定,本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代发形式支付工资。本工程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399416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4、每月与采购人进行高速公路保洁项目工作考核(若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其他如绿化、水沟清理等事项的考核,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如有违反考核标准,按相关考核规则进行扣款,并在当月计量工程价款中扣除。

 
二、基本要求
新增:
9、合同要求的机械和人员数量为本合同段最低数量要求(其中用于工人保洁方面,要求养护车不低于4台,司机不低于4名,保洁工人不低于12名),因现场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动态调整机械、人员投入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新增高速公路保洁项目工作考核表:
高速公路保洁项目工作考核表
序号
考核标准
考核规则
扣款金额(元)
备注
1
车辆管理
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状况(油、轮胎、警示灯光),发现不良状况及时反馈报修,严禁装载非作业用途的物品。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50元
 
 
2
车辆在前往作业区域和作业结束回程时应保持在慢车道行驶,车速控制应高于最低限速且不超过80Km/h。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0元
 
 
3
驾驶员要监督车上人员(前排、后排全部人员)行驶过程中系好安全带。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0元
 
 
4
作业完成之后必须到指定位置倾倒垃圾,清理车辆并加满油、水,随时保持可以出动状态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0元
 
 
5
车辆停放:完成相关规定作业后,车辆应该停回指定停放点(停车场)。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0元
 
 
6
机械清扫
路线:驾驶员必须按照预定的路线行驶,在未征得一级网格员的同意不得随意切换路线。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00元
 
 
7
作业量:驾驶员必须完成规定作业量,严禁漏扫、缺扫。道路路面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今日水印”相机拍摄清晰的工作图片,整理后发至工作群汇报。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0元
 
 
8
作业质量:清扫路段要达到路见本色、无积存垃圾、无漏扫部位、无果皮纸屑、无污物积土、无污水、无杂物等。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0元
 
 
9
扫路车清扫时,需用一档紧贴路牙边进行清扫,速度控制在10公里以内/小时,并开启后尾箱示宽灯、危险灯、车辆指示灯,告示来往车辆的司机,保证作业时的安全。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0元
 
 
10
扫路车应及时更换扫把,保障扫路车清扫的质量。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0元
 
 
11
遇到雨水天气、交通管制、车辆故障或事故等突发情况,影响原计划作业实施,应第一时间向二级网格员汇报。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00元
 
 
12
作业时防撞车应开启警示灯和警报,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同时应与作业车辆保持适当的距离(55-70米)。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0元
 
 
13
人工保洁
相关工作人员需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0元,
 
 
14
工装:工作期间应统一穿着整套工装,同时穿戴好劳保用品(劳保鞋、安全帽、手套、反光衣)。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0元,
 
 
15
严格落实人工清捡8小时巡回保洁,通过固定清捡班组及路线,对上下班、主线(每10km至少一张作业照片)、互通匝道(每个互通每天至少两条匝道作业照片)的打卡方式,最大程度保障路面垃圾的清理。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0元,
 
 
16
1.每1000m发现白色垃圾、塑料袋>2处;
2.每1000m发现纸皮纸屑>2处;
3.每1000m发现轮胎碎片>4处;
4.每1000m发现瓶、罐>2处;
5.每1000m发现悬挂物>2处;
6.每1000m发现其他类型垃圾>2处。
超出标准,发现一次扣20元,
 
 

合同格式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新增两条条款:
①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及《东莞市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东建市〔2017〕30号)规定,本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代发形式支付工资。
(1)本工程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399416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2)本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如下:
户  名:                    ;
帐  号:                    ;
开 户 行:                    ;  
②每月与采购人进行高速公路保洁项目工作考核(若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其他如绿化、水沟清理等事项的考核,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如有违反考核标准,按相关考核规则进行扣款,并在当月计量工程价款中扣除。
投标文件格式
二、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13、★号条款响应表
原文为: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响应情况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2
★付款方法和条件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频次验收,清单项每频次实施验收通过后方可计量,进度款按每月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变更工程中期支付可按不超过批复变更且实施完成的合格变更工程价款的80%支付,中标人每次请款前需向采购人开具采购人财务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采购人审核通过后30天内付款;工程进度款(含变更价款)支付达合同价款的90%,不再按进度付款,待交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30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余款3%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及完成所有保修工作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每月计量金额的15%以“履约绩效价款”的形式与采购人逐月考评结果挂钩。当评分值<8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不予计量,当评分值≥9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全额计量,当85分≤评分值<9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按得分比例内插计取支付。
 
 

修改为: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响应情况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2
★付款方法和条件
1、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实际完成频次验收,清单项每频次实施验收通过后方可计量,进度款按每月计量工程价款的90%支付,变更工程中期支付可按不超过批复变更且实施完成的合格变更工程价款的80%支付,中标人每次请款前需向采购人开具采购人财务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采购人审核通过后30天内付款;工程进度款(含变更价款)支付达合同价款的90%,不再按进度付款,待交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30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余款3%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及完成所有保修工作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2、每月计量金额的15%以“履约绩效价款”的形式与采购人逐月考评结果挂钩。当评分值<8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不予计量,当评分值≥9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全额计量,当85分≤评分值<95分时,当月履约绩效价款按得分比例内插计取支付。
3、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及《东莞市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东建市〔2017〕30号)规定,本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代发形式支付工资。本工程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399416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4、每月与采购人进行高速公路保洁项目工作考核(若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其他如绿化、水沟清理等事项的考核,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如有违反考核标准,按相关考核规则进行扣款,并在当月计量工程价款中扣除。
 
 

三、项目联系方式
若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经纬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柏洲边村泰升工业路东江大桥监测中心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3600290803
采购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采购文件执行。特此通知。
 
 
 
 
采购单位:东莞市经纬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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