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应急通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zc-20221116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史尚哲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4-87978933
中标公司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应急通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HZC-20221116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永晶、薛峰、曹跃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发改价格【2011】一534号服务类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金额:59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711
联 系 人: 史尚哲
联系方式:0514-80597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14-87978933
竞争性磋商文件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HHZC-20221116号
目录发放日期:2022年12月1日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6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2第四章项目需求18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项目名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HZC-20221116一、项目基本情况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2年12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最高限价:40万元预算金额:4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资格声明(原件);1)磋商响应函(原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售价: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份正本,肆份副本(胶装),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711名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3092036780@126.com,回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17:0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联系方式:0514-87978933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名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4-80597532联系人:史尚哲
9.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9.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三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电话:0514-87978933项目联系人:陈工3.项目联系方式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第二章磋商须知9.3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行程码(7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24小时(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4、参加磋商费用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
户名: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代理服务费用、评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2)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形式支付;(1)人民币支付;4.2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发改价格【2011】一534号服务类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账号:90130188000185331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1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7、磋商文件的解释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4.2标的物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磋商响应报价表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3有关费用处理详见项目需求。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3、迟交的响应文件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
5、磋商响应有效期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磋商仪式四、磋商与评审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1磋商程序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2.2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五、成交(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确定成交单位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2、质疑处理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提起质疑的日期;
2、履约保证金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编号:HHZC-20221116号项目名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通信技术保障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1、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见证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卖方):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2.3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2、合同总金额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招标响应文件;(2)招标报价文件;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5、产权保证最终审核通过的成果性文件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4、知识产权保证(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招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服务期本合同禁止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提供。7、转包或分包无6、履约保证金
10、税费合同签订、人员到位并考试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付清全款。9.3甲方付款方式:9.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付款方式
12.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12、违约责任及处罚11.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1、伴随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7如乙方员工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12.6乙方加强对员工工作安全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非甲方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作和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12.5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甲方的物品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12.4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保证员工有娴熟的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12.3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公众形象;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1在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0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赔偿金。12.9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8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4.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先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如仲裁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最终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4.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4、争议解决
15.5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乙方招标响应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15.4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5、合同其它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甲方: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乙方:
本次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使用各类应急通信设备参与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的业务开展、对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场所的信息化设备运维、机房以及各类网络环境和线路的运维、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的运维、各类会议的保障、指挥车及车载设备的运维、各类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等。1、项目范围:第四章项目需求日期:年月日经办人:见证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内容 | |
参与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的业务开展 | 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各类省-市-县应急指挥调度、应急演练和实地应急救援;2、参与扬州市应急管理局7*24小时的技术值班工作;3、应急指挥调度终端的运行维护;4、应急移动布控球、指挥箱的运行维护;5、卫星便携站、卫星终端的运行维护;6、融合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7、无人机的运行维护; |
办公场所信息化设备运维 | 包括但不限于:1、各类会议室的大屏、电视显示设备、摄像机、调音台、麦克风以及音视频智能控制系统的运行维护;2、办公终端(含笔记本、国产终端)、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3、会议室无纸化辅助终端、电子名牌的运行维护;4、监控设备及其管理控制系统的运行维护; |
机房及各类网络环境和线路运维 | 包括但不限于:1、机房及设备间的进出管控和环境维护;2、机房及设备间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的运行维护;3、一体化机房及其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4、所有办公场所的综合布线(含网线、电话线、音视频传输线路)维护;5、各类网络(含政务网、互联网、应急各类专网)的运行维护; |
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运维 | 包括但不限于:1、定期网络安全巡检(含安全防护设备和终端);2、办公终端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隐患处理;3、突发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
会议保障 | 包括但不限于:1、各类会议的会前准备工作;2、各类会议的音视频保障;3、与上下级部门视频会议的联调测试;4、视频会议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 |
指挥车及车载设备运维 | 包括但不限于:1、指挥车柴油发电机、供配电系统的巡检;2、指挥车车载5G网络的运行维护;3、指挥车指挥调度系统的运行维护;4、指挥车车载短波通信设备、卫星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5、指挥车车载其他设备的运行维护; |
信息系统操作使用 | 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操作、使用和维护;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系统的日常操作、使用和维护;3、其他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业务相关的日常操作、使用; |
1.中标人应保证专职运维人员的到岗时间和离岗时间的准时性,并主动向采购方提供每月由考勤系统导出的打卡和交接记录。考勤系统的可靠性需得到采购方认可。实施要求3.人员配备:按照“1名管理人员+2名专职运维人员”的模式负责应急指挥技术保障和信息化设备及软件运维服务工作,重点时段必须保证至少有2人在场。派驻人员须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信息化维护经验,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同时根据实战和演练需要,随时配备2名无人机飞手(持有相应的飞行执照)。2.工作时间:派驻人员须在法定工作日的非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全天进行驻场运维工作。同时为满足扬州市应急管理突发性需求,中标方必须保证派驻人员的常住地为江苏省扬州市城区,手机24小时开机,承诺在遇到紧急情况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工作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万象汇利大厦8楼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会商室、值班室、机房设备间等指挥场所。2、人员要求:
7.专职运维人员需熟悉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运维人员不能满足采购方工作要求的,采购方有权随时要求更换派驻人员。6.专职运维人员须遵守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制度,服从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安排。5.中标人必须和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书,相应运维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性和数据不泄密。4.采购方将在中标后对专职运维人员进行测试。经采购方测试通过后,认可其具有应急管理系统技术保障能力后,方可上岗。3.专职运维人员应具有基本的网络研判调试能力,熟悉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现有应急指挥网络、电子政务网以及其他专网的基本情况。2.专职运维人员应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熟悉应急指挥融合通信系统、移动应急指挥终端、应急指挥车等相关应急通讯设备基础操作,具有技术故障判断和一定解决能力。
3.中标人须在派驻人员进场前将实施方案提交给采购方进行审核,中标人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审核通过后派驻人员方可开始运维工作。2.实施方案须包含项目总体规划、技术方案,明确人员响应时间和步骤,确保响应及时,解决问题高效,技术方案须对采购方现有相关制度、设备和软件系统进行调研并确认操作可行性。1.中标人须根据运维服务内容为本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方的项目要求。4、实施方案9、中标人需随时配备2名具有海康MX4060B和大疆“御”Mavic2专业版无人机驾驶执照的无人机飞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为满足扬州市应急管理突发性需求,中标方必须保证无人机飞手的常住地为江苏省扬州市城区,手机24小时开机,承诺在遇到紧急情况10分钟内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中标方必须保证中标后10日内派驻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维保服务质量实行按月定量考核制度,考核打分办法如下:每月由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管理人员对运维人员进行打分考核(考核办法由扬州应急管理局制定,中标人确认后生效),如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下,则中标人必须在48小时之内更换运维人员,否则扬州市应急管理局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6、中标人日常考核要求2.发生现场派驻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时,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派遣专业故障处理技术工程师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从中标人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采购人正常应用系统恢复正常所需时间不超过12小时;从中标人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开始,到全部故障排除,整个系统完全恢复到故障前的正常状态所需时间不超过24小时。1.中标人需根据采购方设备变更和日常维护工作情况,结合采购方业务发展需求,有针对性的对派驻人员进行培训服务,提高派驻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5、售后服务
健康检查报告。(每次检查后2天内提交,每迟1天扣0.5分,最多扣5分)故障报告。(每次故障后2天内提交,每迟1天扣0.5分,最多扣5分)提供每次维修可操作的详细步骤及应急方案。(每次维修当天提交,每迟1天扣0.5分,最多扣5分)文档提交及时性。(5分)发生故障在非工作时间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小时。(每迟10分钟扣1分,最多扣10分)故障响应时间。(10分)
业务恢复时限(50分)未定期进行日常巡逻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日常巡逻检查服务(5分)非采购方导致的故障,业务不可用时限不超过2小时,每超过1小时扣10分,最多扣30分。业务不可用时限(30分)月度服务报告。(每月3号提交,每迟1天扣0.5分,最多扣5分)
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注:加“★”为必备项,不满足则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工期严重故障不超过24小时,每过1小时扣2分,最多扣50分。一般故障不超过4小时,每过30分钟扣5分,最多扣50分。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一、评审方法
〔2017〕141号)。(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评标标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项 目 | 评分标准 |
价格(1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10×100%。 |
投标人陈述(15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维保服务现场描述:思路明确、具备实施能力 得 15分; 实施思路比较明确、基本具备实施能力得8分; 工作描述不清、实施思路混乱 1分,不陈述的不得分; |
技术方案(35分) | 投标人须针对招标文件项目维保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提供技术方案。(1)应急指挥调度: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5分;方案描述较准确,内容较全面得3分,方案描述内容少、响应度低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智能音视频系统: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5分;方案描述较准确,内容较全面得3分,方案描述内容少、响应度低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机房及网络环境: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5分;方案描述较准确,内容较全面得3分,方案描述内容少、响应度低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4)网络及业务系统安全: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5分;方案描述较准确,内容较全面得3分,方案描述内容少、响应度低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普通及视频会议保障: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5分;方案描述较准确,内容较全面得3分,方案描述内容少、响应度低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6)指挥车及车载设备: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5分;方案描述较准确,内容较全面得3分,方案描述内容少、响应度低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7)业务信息系统: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5分;方案描述较准确,内容较全面得3分,方案描述内容少、响应度低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维保方案(12分) | (1)提供全面可行的维护服务方案,有技术服务措施说明,完善的服务体系、服务计划。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8分;方案描述较准确,内容较全面得5分,方案描述内容少、响应度低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提供7×24小时服务,承诺30分钟内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作出响应,并能在4小时内排除解决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解决疑难故障,得4分;承诺1小时内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作出响应,并能在6小时内排除解决一般故障,36小时内排除解决疑难故障,得2分;承诺2小时内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作出响应,并能在8小时内排除解决一般故障,48小时内排除解决疑难故障,得1分;其他不得分。 |
企业实力(10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有1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招标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CCRC集成认证得2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招标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及以上)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招标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售后服务团队具有ITSS IT服务项目经理、ITSS IT服务工程师、高级IT运维工程师的,有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并提供项目团队成员近3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招标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维护保障(10分) | 供应商能够提供现有华为设备(模块化机房及其配套设施、纵向路由器、防火墙、核心交换机、网络安全防护设备、视频会商设备、指挥车车载通信系统、融合通信系统)制造商(生产者)质保函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 |
业绩(8分)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维保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注: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加盖招标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二、资信证明文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响应文件主要目录评分索引表日期: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六、……五、项目组人员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三、磋商响应函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资格声明(原件);1)磋商响应函(原件);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二、资信证明文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致: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磋商响应函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供应商开户行:账户:电话:传真:地址:邮编: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1)供应商名称:1、名称及其它情况:资格声明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5)实收资本:(4)法定代表人:(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4>短期负债:<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1>固定资产: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4、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 国 内(万元) | 出 口(万元) | 总 额(万元) |
年 | |||
年 | |||
年 |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法人授权书(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日期:年月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地址: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日期: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磋商响应报价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签章):
服务名称 | 报 价 |
大写:小写: (人民币) | |
备注 |
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备注: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1 | 2 | 3 |
分项 | 单价 | 总价 |
合计 |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日期: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五、项目组人员表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类似业绩 | 备注 |
七、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日期:年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服务期限 | ||||
服务要求 | ||||
交付时间 | ||||
交付方式 | ||||
交付地点 | ||||
付款方式 | ||||
磋商响应货币 | ||||
其他 |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签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联系表附:年月日(单位公章)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在网站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 |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092036780@126.com,固定电话:0514-8797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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