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油田公司宜昌探区风险合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72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h10-fw270c/zb-xncqc-2023-002
预算金额7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芬0571-563186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公司宜昌探区风险合作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3-SH10-FW270C/ZB-XNCQC-2023-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公司宜昌探区风险合作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浙江油田宜昌探区开展深层页岩气勘探评价工作十年来,受地质工程复杂影响,未实现勘探评价目的,需要进一步试采评价该区块产气潜力,为区域勘探和评价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充分利用探评井宜探1井进行零散气销售,提高能源利用率,摸清宜昌地区天然气销售情况,扩大浙江油田社会影响力,获得地方政府更大支持。基于此,决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关资质与能力的企业,进行风险合作,以全风险模式重启宜昌探区页岩气试采评价及销售工作,为宜昌区块进一步开发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储备。
宜探1井是部署在宜昌探区探明页岩气储量、落实产建区的第一口水平探井,位于湖北省远安县茅坪场镇八角村4组。该井2017年3月开钻,2018年3月完钻,井深4679.6m,有效水平段长909.46m。在钻井过程中全井漏失液量1130.7 m³(其中水平段漏失838.7 m³),2018年5月分17段完成压裂改造,开井返排测试49小时后见气,见气时间快,但气量增长慢,最高测试产量0.18×104 m³/d。2018年10月电潜泵排液测试,最高测试产量3.5×104 m³/d。2019年9月配合LNG销售开井,运行后频繁气锁、卡泵,于2019年10月电潜泵彻底卡死,无法正常运行;2021年5月进行检泵作业,更换为射流泵后排采,稳定日产气0.8×104 m³/d,至2021年11月底因投入产出比严重失衡关井至今。本井累计产液17891m³,返排率60.38%,累计产气1461328m³。
为进一步认识和评价区块资源潜力,为后续勘探部署和评价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储备,决定先对宜探1井以风险总包模式,先进行试采评价及销售,同时必须保证该井的24小时连续生产,中途不允许关井,并按相关资料录取模板取全取准相关资料参数。
结合宜昌探区前期测试情况,拟采用中标人全投入、全风险。招标人以一定的价格将气销售给中标人,然后由中标人负责对外销售;中标人负责该井综合分析、方案编制、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项目立项、安评、环评等)、井场建设、井下作业、采气流程准备及安装、生产管理、产气销售、采出水拉运及处理、安全管理、完工恢复等,此过程所需的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全部由中标方独立承担;中标人承担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环保、资金投入风险和事故处理费用(若有);中标人享有合作期限内该井采出气的处理权和销售所得,但销售价格和渠道须报经甲方同意,不得扰乱甲方招标人销售市场。
2、本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720万元(不含税)
3、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宜昌地区。
4、招标范围
对宜昌探区内的探评井进行产能测试、长期排采及全风险合作模式的产气销售。中标人负责按中标价格和承诺条款支付招标人销售天然气的收益;中标人自行全面负责井的试采方案,试采流程安装及场站建设,以及天然气销售所需临时撬装设备的投资购置、动迁、安装、生产管理等;中标人全面负责天然气场站和销售临时撬装设备的安全环保、合规手续办理、天然气加工销售工作。招标人只提供试采单井和双方计量交接流量计,井口井安自控系统、分离器、主设备及工艺管线流程安装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项目风险总包原则
1)由乙方(承销方)全风险投入,甲方(浙江油田公司)提供气井井筒、井口;现有地面及井下设备和流程可供乙方免费使用,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均由乙方负责;技术实施方案,由乙方自行制定并实施,方案报甲方备案。
2)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井的相关基础参数及资料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自行投入的新工艺,形成的新技术、专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允许甲方在本井永久免费使用。乙方投入建设、安装的地面设备设施,总包项目结束后归甲方所有。
3)现场HSE管理。由甲方依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给出相应现场HSE管理规范及要求,乙方一次性按标准配备到位,确保现场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同时按照要求建立健全QHSE管理配套制度规程,规范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对于相应的HSE管理费用投入,直接纳入项目投入预算,日常管理接受油田公司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
4)关于销售气量计量交接确认。双方计量交接仪表由甲方提供,生产计量及其它销售相关仪器、仪表由乙方提供;现场使用的所有计量仪器、仪表必须具备有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测合格报告,贸易交接计量点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并经浙江油田公司组织验收后投入使用,同时各项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压力、温度、瞬时产气和累计气量)具备远传功能,由甲乙双方每天确认计量交接量,每月进行现场销售计量交接签字确认。
5)项目资质办理要求:天然气加工装置运行前,乙方必须在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满足天然气加工装置生产运行、安全环保、经营销售所需的各项相关资质和合规手续的办理工作。
6)建立风险合作熔断机制,乙方在约定期内,如果确需结束风险合作,需书面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实施申请,待浙江油田公司批复后方可中止合作;同时甲方在风险合作期间,依据标准针对安全环保及生产重大隐患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拒不按标准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中止风险合作。
7)风险合作期间,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甲方审查;乙方负责承担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及生产事故事件责任,以及外协处置和地方安全环保等各项检查事宜。
8)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年;
9)商务合作模式及销售价格确定。
单井实施由承销商投入费用,先将试采组织实施正常,并由承销商负责所有产出气销售(即甲方以一定的价格将气销售给乙方,然后由乙方负责对外销售)。具体模式及价格如下:
1.招标基准底价
以湖北省门站价1.82元/方(含9%增值税)作为招标基准价。
2.甲方(浙江油田公司)不再进行资金投入,投产前一次性投入和投产后为实现天然气生产销售发生的成本费用由承销商承担。甲方不对该井最终产气量做承诺和风险承担。
3.承销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承包期结束,涉及到井筒内投入形成的资产及设备,经评估后双方协商转给甲方公司所有。
4.双方贸易计量交接气量,以实际井口产出气量为准。
10)风险总包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达到开井试采条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相关资质或钻采测试服务相关资质或油气销售相关资质。提供资质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1.4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页岩气钻压试采业绩或页岩气低效井的全风险试采合作业绩。注: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合同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以及合同相应的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扫描件)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地方行政部门出具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资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均须提供人员身份证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情况证明扫描件,社保管理机构盖章;如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属于有效,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5 投标人承诺
3.5.1 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当遇国家有关部门调整气价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后,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
3.5.2 投标人须承诺自招标人下发销售通知函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场站建设满足供气试运行条件,若建设场站规模不能执行招标人配产计划,不满足全产全销,超场站规模放空气量按照中标价格签认结算并扣除合同违约保证金50万元;未按照承诺日期按时计量销售,未按时投产至投产之日气量按照中标价格签认结算并扣除合同违约保证金50万元。
3.5.3 投标人须承诺同意本项目采取先款后货的办法结算,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需提前汇入)中标人须按甲方下达月度销售计划足额将次月预付气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若投标人预付气款用完之日,招标人未收到中标人预付气款,招标人有权在预付气款用完之时起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双方经济损失和经营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赔偿招标人经济损失。
3.5.4 投标人须承诺负责销售站的合规手续办理节点,主要包括场站设计、环评报告批复,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防雷检测验收,消防验收以及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地方政府出具的关于零散气销售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批复等。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6.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3.8 其他要求
3.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2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8.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6月 1日 9时 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6.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周芬、白晓旭
报名解锁、保证金及发票联系电话:周芬0571-56318686
电子邮件:zsyhangzhou@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公司宜昌探区风险合作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3-SH10-FW270C/ZB-XNCQC-2023-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公司宜昌探区风险合作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浙江油田宜昌探区开展深层页岩气勘探评价工作十年来,受地质工程复杂影响,未实现勘探评价目的,需要进一步试采评价该区块产气潜力,为区域勘探和评价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充分利用探评井宜探1井进行零散气销售,提高能源利用率,摸清宜昌地区天然气销售情况,扩大浙江油田社会影响力,获得地方政府更大支持。基于此,决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关资质与能力的企业,进行风险合作,以全风险模式重启宜昌探区页岩气试采评价及销售工作,为宜昌区块进一步开发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储备。
宜探1井是部署在宜昌探区探明页岩气储量、落实产建区的第一口水平探井,位于湖北省远安县茅坪场镇八角村4组。该井2017年3月开钻,2018年3月完钻,井深4679.6m,有效水平段长909.46m。在钻井过程中全井漏失液量1130.7 m³(其中水平段漏失838.7 m³),2018年5月分17段完成压裂改造,开井返排测试49小时后见气,见气时间快,但气量增长慢,最高测试产量0.18×104 m³/d。2018年10月电潜泵排液测试,最高测试产量3.5×104 m³/d。2019年9月配合LNG销售开井,运行后频繁气锁、卡泵,于2019年10月电潜泵彻底卡死,无法正常运行;2021年5月进行检泵作业,更换为射流泵后排采,稳定日产气0.8×104 m³/d,至2021年11月底因投入产出比严重失衡关井至今。本井累计产液17891m³,返排率60.38%,累计产气1461328m³。
为进一步认识和评价区块资源潜力,为后续勘探部署和评价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储备,决定先对宜探1井以风险总包模式,先进行试采评价及销售,同时必须保证该井的24小时连续生产,中途不允许关井,并按相关资料录取模板取全取准相关资料参数。
结合宜昌探区前期测试情况,拟采用中标人全投入、全风险。招标人以一定的价格将气销售给中标人,然后由中标人负责对外销售;中标人负责该井综合分析、方案编制、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项目立项、安评、环评等)、井场建设、井下作业、采气流程准备及安装、生产管理、产气销售、采出水拉运及处理、安全管理、完工恢复等,此过程所需的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全部由中标方独立承担;中标人承担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环保、资金投入风险和事故处理费用(若有);中标人享有合作期限内该井采出气的处理权和销售所得,但销售价格和渠道须报经甲方同意,不得扰乱甲方招标人销售市场。
2、本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720万元(不含税)
3、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宜昌地区。
4、招标范围
对宜昌探区内的探评井进行产能测试、长期排采及全风险合作模式的产气销售。中标人负责按中标价格和承诺条款支付招标人销售天然气的收益;中标人自行全面负责井的试采方案,试采流程安装及场站建设,以及天然气销售所需临时撬装设备的投资购置、动迁、安装、生产管理等;中标人全面负责天然气场站和销售临时撬装设备的安全环保、合规手续办理、天然气加工销售工作。招标人只提供试采单井和双方计量交接流量计,井口井安自控系统、分离器、主设备及工艺管线流程安装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项目风险总包原则
1)由乙方(承销方)全风险投入,甲方(浙江油田公司)提供气井井筒、井口;现有地面及井下设备和流程可供乙方免费使用,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等均由乙方负责;技术实施方案,由乙方自行制定并实施,方案报甲方备案。
2)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井的相关基础参数及资料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自行投入的新工艺,形成的新技术、专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允许甲方在本井永久免费使用。乙方投入建设、安装的地面设备设施,总包项目结束后归甲方所有。
3)现场HSE管理。由甲方依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给出相应现场HSE管理规范及要求,乙方一次性按标准配备到位,确保现场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同时按照要求建立健全QHSE管理配套制度规程,规范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对于相应的HSE管理费用投入,直接纳入项目投入预算,日常管理接受油田公司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
4)关于销售气量计量交接确认。双方计量交接仪表由甲方提供,生产计量及其它销售相关仪器、仪表由乙方提供;现场使用的所有计量仪器、仪表必须具备有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测合格报告,贸易交接计量点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并经浙江油田公司组织验收后投入使用,同时各项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压力、温度、瞬时产气和累计气量)具备远传功能,由甲乙双方每天确认计量交接量,每月进行现场销售计量交接签字确认。
5)项目资质办理要求:天然气加工装置运行前,乙方必须在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满足天然气加工装置生产运行、安全环保、经营销售所需的各项相关资质和合规手续的办理工作。
6)建立风险合作熔断机制,乙方在约定期内,如果确需结束风险合作,需书面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实施申请,待浙江油田公司批复后方可中止合作;同时甲方在风险合作期间,依据标准针对安全环保及生产重大隐患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拒不按标准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中止风险合作。
7)风险合作期间,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甲方审查;乙方负责承担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及生产事故事件责任,以及外协处置和地方安全环保等各项检查事宜。
8)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年;
9)商务合作模式及销售价格确定。
单井实施由承销商投入费用,先将试采组织实施正常,并由承销商负责所有产出气销售(即甲方以一定的价格将气销售给乙方,然后由乙方负责对外销售)。具体模式及价格如下:
1.招标基准底价
以湖北省门站价1.82元/方(含9%增值税)作为招标基准价。
2.甲方(浙江油田公司)不再进行资金投入,投产前一次性投入和投产后为实现天然气生产销售发生的成本费用由承销商承担。甲方不对该井最终产气量做承诺和风险承担。
3.承销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承包期结束,涉及到井筒内投入形成的资产及设备,经评估后双方协商转给甲方公司所有。
4.双方贸易计量交接气量,以实际井口产出气量为准。
10)风险总包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达到开井试采条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相关资质或钻采测试服务相关资质或油气销售相关资质。提供资质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1.4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页岩气钻压试采业绩或页岩气低效井的全风险试采合作业绩。注: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合同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以及合同相应的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扫描件)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地方行政部门出具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资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均须提供人员身份证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情况证明扫描件,社保管理机构盖章;如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属于有效,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5 投标人承诺
3.5.1 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当遇国家有关部门调整气价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后,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
3.5.2 投标人须承诺自招标人下发销售通知函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场站建设满足供气试运行条件,若建设场站规模不能执行招标人配产计划,不满足全产全销,超场站规模放空气量按照中标价格签认结算并扣除合同违约保证金50万元;未按照承诺日期按时计量销售,未按时投产至投产之日气量按照中标价格签认结算并扣除合同违约保证金50万元。
3.5.3 投标人须承诺同意本项目采取先款后货的办法结算,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需提前汇入)中标人须按甲方下达月度销售计划足额将次月预付气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若投标人预付气款用完之日,招标人未收到中标人预付气款,招标人有权在预付气款用完之时起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双方经济损失和经营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赔偿招标人经济损失。
3.5.4 投标人须承诺负责销售站的合规手续办理节点,主要包括场站设计、环评报告批复,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防雷检测验收,消防验收以及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地方政府出具的关于零散气销售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批复等。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6.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3.8 其他要求
3.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2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8.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6月 1日 9时 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6.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周芬、白晓旭
报名解锁、保证金及发票联系电话:周芬0571-56318686
电子邮件:zsyhangzhou@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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