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价采购】标签亮灯拣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189905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任健鹏024-858128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签亮灯拣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标签亮灯拣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189905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15 09:0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沈阳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30-10号
联系人: 任健鹏
联系方式: 024-85812828
邮箱: caigou.sy@sinotrans.com
联合采购人: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标签亮灯拣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189905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1.标签亮灯拣货管理系统硬件
主要为电子标签,通过安装在分拣设备上的传感器和指示灯,指示工作人员进行分拣操作。电子标签需防水、防尘、防震、耐低温,支持在零下35摄氏度环境中作业。
2.标签亮灯拣货管理系统软件
2.1工作流程
①系统对接:标签亮灯拣货管理系统与WMS(仓库管理系统)等第三方系统进行对接,获取分拣任务清单。
②生成分拣任务:系统对任务清单进行整理,生成具体的分拣任务,并将其展示在分拣系统的显示屏上。
③指示灯亮起:根据分拣任务,系统会自动点亮相应库位的指示灯。同时,库位电子标签也会显示需要分拣的物料数量信息。
④产品(标签)分拣:工作人员根据指示灯和电子标签的指引,从货位中拿取产品(标签)进行分拣操作。
⑤完成任务:当该库位物料分拣完成后,工作人员会拍灭电子标签上的指示灯,并继续下一个库位的分拣任务。当整个区域的分拣任务完成后,区域指示灯会自动熄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须提供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且连续经营时间不少于两年),已办理税务登记,能以自身名义开具符合业务内容的发票;
1.2投标人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基本设备具有并提供相关2年以上服务经验;1.3投标人须具有提供所销售的IT软硬件产品、系统或服务的相关资质。
1.4投标人具有并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5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表等相关资质;
1.6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相关服务经验证明或服务案例。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2.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2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惩戒信息;
2.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被招商局集团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仅适用于招商局集团的项目);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诚信要求:
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4-08-19 05: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4-08-19 07: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8-19 09:0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4-08-19 09:00:00

明细信息
名称 数量 单位 税率(%)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智能总线4位绿色数码管标签 500
6色总线区域灯 2
双路智能总线控制器 2
专用线槽+受电导轨 148
电视终端 1
其他辅料 1
电子拣选系统 1
服务费 1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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