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底中心科研平台维保、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维保、PACS系统、统一检查预约系统维保、护理质量管理系统维保、合理用药管理系统维保、HIS、EMR系统维保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4年10月22日 17: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盆底中心科研平台维保、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维保、PACS系统、统一检查预约系统维保、护理质量管理系统维保、合理用药管理系统维保、HIS、EMR系统维保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7: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中达招标开标厅(11楼1110室) | ||
预算金额 | ¥77.4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弘莉、王燕燕、邱玉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8231280 | ||
采购单位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39410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8231280 |
项目概况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盆底中心科研平台维保、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维保、PACS系统、统一检查预约系统维保、护理质量管理系统维保、合理用药管理系统维保、HIS、EMR系统维保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01]ZDZB[DY]2024004
2、项目名称:盆底中心科研平台维保、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维保、PACS系统、统一检查预约系统维保、护理质量管理系统维保、合理用药管理系统维保、HIS、EMR系统维保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盆底中心科研平台维保):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7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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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 | 盆底中心科研平台维保 | 1(年) | 否 | 提供一年运维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见参数。 | 7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维保):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3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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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 |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维保 | 1(年) | 否 | 提供软件系统运维服务一年 | 36,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3(PACS系统、统一检查预约系统维保):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7,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1,47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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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 | PACS系统、统一检查预约系统维保 | 1(年) | 否 | 提供软件系统运维服务一年 | 147,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4(护理质量管理系统维保):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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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 | 护理质量管理系统维保 | 1(年) | 否 | 提供软件系统运维服务一年 | 4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5(合理用药管理系统维保):
采购包预算金额:31,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500.00元
协商保证金: 31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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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 | 合理用药管理系统维保 | 1(年) | 否 | 提供软件系统运维服务一年 | 31,5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6( HIS、EMR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4,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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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 | HIS、EMR系统维保项目 | 1(年) | 否 | 提供软件系统运维服务一年 | 45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投标人应当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投标人应当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投标人应当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4: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投标人应当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5: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投标人应当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6: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投标人应当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10-22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2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11-01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中达招标开标厅(11楼1110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11-01 09:30:00,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中达招标开标厅(11楼1110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
联系方式:0591-83941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
联系方式:0591-88231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弘莉、王燕燕、邱玉婷
电话:0591-8823128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