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警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9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zxlz2023-cs-036/1
预算金额7.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文婕1819430522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警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邦壬
(招标编号:GSZXLZ2023-CS-036/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警监测项目:
中标人: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GSZXLZ2023-CS-036/1
中标价格:7.98万元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警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11号金达大厦14楼
中标(成交)金额:7.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警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警监测。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磋商文件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一平、张正权、宿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12楼

邦壬
联 系 人:/
电 话:187931960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桥万商国际C塔17楼 联 系 人: 袁文婕
电 话: 18194305226
电子邮件: 31461046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警监测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SZXLZ2023-CS-036/1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 警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11号金达大厦14楼

邦壬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金额:7.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警监测项 目。
服务范围: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预警监 测。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磋商文件的
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一平、张正权、宿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 (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八、其他补充事宜

邦壬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12楼
联 系方式:18793196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桥万商国际C塔17楼 联系方式:0931-8651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文婕
电 话:0931-8651361
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5日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惰预警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的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宣传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GSZXLZ2022-CS-125/1)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供应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供应
商(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宣传服务项目,属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承
建(承接)供应商为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34_人,营业
收入为 362.3 万元,资产总额为 223.6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
供应商为(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供应商,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供应商名称(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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