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23-2285N3606055(招标文件编号:0623-2285N3606055)
二、项目名称:岳阳市耕地区、湘西片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22年主体分析测试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90号
中标(成交)金额:43.8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武汉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9号地质科研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54.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 岳阳市耕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22年主体分析测试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武汉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 湘西片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22年主体样品分析测试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俊玮(组长)、张春雨 、谭靖 (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72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情况:
第一包:岳阳市耕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22年主体分析测试
供应商信息名称 |
资格性 审查结果 |
符合性 审查结果 |
投标报价(万元) |
综合 得分 |
推荐 排名 |
是否成交 候选人 |
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
审核 通过 |
审核 通过 |
43.85 |
95.5 |
1 |
是 |
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武汉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
审核 通过 |
审核 通过 |
43.99 |
73.95 |
2 |
是 |
湖南省地质调查院 |
审核 通过 |
审核 通过 |
44.06 |
55.93 |
3 |
是 |
第二包:湘西片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22年主体样品分析测试
供应商信息名称 |
资格性 审查结果 |
符合性 审查结果 |
投标报价(万元) |
综合 得分 |
推荐 排名 |
是否成交 候选人 |
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武汉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
审核 通过 |
审核 通过 |
54.3 |
90 |
1 |
是 |
湖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
审核 通过 |
审核 通过 |
54.609 |
84.42 |
2 |
是 |
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 |
审核 通过 |
审核 通过 |
54.58 |
64.42 |
3 |
是 |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3、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长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城郊街道学府路258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0731-88391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张子怡、 王思 0731-84511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思
电 话: 0731-84511088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 | 岳阳市耕地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22年主体分析测试 | 详见第四节采购需求 | 44.07万元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 湘西片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22年主体样品分析测试 | 详见第四节采购需求 | 54.68万元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岳阳市耕地区、湘西片区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2022年主体分析测试采购项目 |
第二章 第2.1款 | 采购人 |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长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城郊街道学府路258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731-88391840 |
第二章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系人:张子怡、 王思 电话:0731-84511088 |
第二章 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 第2.3款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二章 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6)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承诺函; (7)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8)资格证明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二章 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 接受 |
第二章 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第二章 第7.1款 | 现场勘察 | ■ 采购人不组织(如有必要,另行通知) □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第二章 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
第二章 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其他。 (本项目不适用) |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 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品; (4)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5)其他。 |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价格分,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价格 6 %。 2、环境标志产品:对于价格分,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价格 6 %。 3、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微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4、属于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填写《优先采购产品清单》,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 注:(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复印件)。 |
第二章 第9.6款 |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 | 有融资、信用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 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 均可变动 |
第二章 第11.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 17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 第15.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人民币98.75万元(第一包44.07万元,第二包54.68万元) |
第二章 第17.1款 | 磋商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一包:柒仟元整(¥7000.00元); 第三包:玖仟元整(¥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须写全称) 开 户 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银行帐号:2000544324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⑶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第二章 第18.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第二章 第19.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 第20.2款 |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 第22.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一厅(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 第29.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 第29.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6%;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 第35.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第二章 第37.3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 第39.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
第二章 第40.1款 | 其他规定 | (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所投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0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3)如果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或者有理由怀疑其投标综合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本次采购规模、性能参数类似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单位公章)。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
知识产权 |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四)本项目产生和承载的数据资源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可将数据资源用于本项目之外,包括数据复制、加工、共享、应用和提供给第三方。 |
评标因素 (权重分) |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评价项(A1) (15分) | 投标 总价 | 15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备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部分 (45分) | 实施 方案 | 21 | 投标人需提供实施方案:①人员配置、②进度计划、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响应时间及方式;⑤安全措施;⑥整体项目售后服务承诺;⑦培训及现场指导等。评标小组认为满足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完整合理、针对性强的每项计3分,欠合理的每项扣1.5分,满分21分,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部分 (45分) | 技术 方案 | 21 | 投标人需提供技术方案:①对项目的理解及需求分析;②样品加工测试设备配置先进性;③测试方法及配套方案;④团队技术力量;⑤及时的数据检查;⑥反馈纠错措施;⑦应急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标小组认为满足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完整合理、针对性强的每项计3分,欠合理的每项扣1.5分,满分21分,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部分 (45分) | 技术 方案 | 3 | 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检测结果、数据、原始记录及各项相关资料按照采购人要求承担保密责任的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 |
商务评价项(A3) (40分) | 企业 认证 | 10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计2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的计4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评价项(A3) (40分) | 人员 配置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实验测试专业正高级(研究员级)职称的计6分;具有地质实验测试专业高级职称(不含正高级)的计3分;具有地质实验测试专业中级职称的计1分;未提供的计0分。 (提供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评价项(A3) (40分) | 类似 业绩 | 16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通过验收的类似合同业绩,每个计4分,加满16分为止。(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否则不计分)。 |
商务评价项(A3) (40分) | 测试 能力 | 3 | 近三年参加全国或者省级市场监督部门能力验证合格的,每提供一份计1分;最高计3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评价项(A3) (40分) | 文件 编制 | 5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 |
A1+A2+A3 | 100 | 合计 | |
其他说明 | 1.评委评分=A1+A2+A3推荐中标候选人计算方法具体解释: 1.1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的评标的综合得分; 1.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最终得分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
序号 | 委托业务名称 | 工作内容 | 单位 | 工作量 |
1 | 土壤样品综合分析 | 分析51项(土壤样54种元素Au、Tc、Br、Li、Sr以外的元素,加上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pH、Mn、V、Co、Zn、Cu、Ni、Pb、Hg、Cr、Cd、As、Mo、Se、K、P、N、B、Ge、Fe、Cl、F、I、S、CaO、Na2O、MgO、SiO2、Al2O3、Ti、Ag、Zr、Th、Nb、U、W、La、Ce、Y、Sc、Tl、Sb、Ga、Rb、Bi、Ba、Be、Sn、有效磷、速效钾 | 件 | 1342 |
2 | 灌溉水分析 | 分析13项:pH、总锌 、总硒 、总铜、六价铬 、总铅、总汞 、总砷 、总镉 、总磷、总硼、全铁、锰 | 件 | 15 |
3 | 大气干湿沉降物分析 | 分析9项:Se、As、Cd、Hg、Pb、Cr、Ni、Zn、Cu | 件 | 10 |
4 | 农作物样品分析 | 分析12项:Pb、As、Hg、Se、Mo、Cd、Cr、Cu、F、Zn、I、水份 | 件 | 30 |
5 | 小龙虾饲料分析 | 分析11项:Cu、Pb、Ni、Mo、As、Hg、Se、Ge、Cd、Cr、Zn | 件 | 15 |
6 | 形态分析 | 采用BCR法提取元素的不同形态 | 元素·件 | 60 |
7 | 农作物外检样品分析 | 分析12项:Pb、As、Hg、Se、Mo、Cd、Cr、Cu、F、Zn、I、水份 | 件 | 5 |
8 | 形态分析外检 | 采用BCR法提取元素的不同形态 | 元素·件 | 4 |
序号 | 委托业务内容 | 工作内容 | 单位 | 工作量 | 预算 |
1 | 1:25万土壤样品综合分析 | 分析54项:Ag、As、Au、B、Ba、Be、Bi、Br、Cd、Ce、Cl、Co、Cr、Cu、F、Ga、Ge、Hg、I、La、Li、Mn、Mo、N、Nb、Ni、P、Pb、Rb、S、Sb、Sc、Se、Sn、Sr、Th、Ti、Tl、U、V、W、Y、Zn、Zr、SiO2、Al2O3、TFe2O3、MgO、CaO、Na2O、K2O、TC、Corg、pH | 样 | 654 | 23.54 |
2 | 重点区1:5万土壤样品综合分析 | 分析56项:Ag、As、Au、B、Ba、Be、Bi、Br、Cd、Ce、Cl、Co、Cr、Cu、F、Ga、Ge、Hg、I、La、Li、Mn、Mo、N、Nb、Ni、P、Pb、Rb、S、Sb、Sc、Se、Sn、Sr、Th、Ti、Tl、U、V、W、Y、Zn、Zr、SiO2、Al2O3、TFe2O3、MgO、CaO、Na2O、K2O、TC、Corg、pH、有效磷、速效钾 | 样 | 640 | 23.46 |
3 | 大气干湿沉降物样品分析 | 分析15项:As、Cd、Hg、Pb、Cr、I、F、PH、TOC、N、P、K、Se、B、Mo | 样 | 20 | 0.88 |
4 | 大宗及特色农作物样品分析 | 分析11项:As、Cd、Hg、Pb、Cr、I、F、Se、Cu、Zn、Ge | 样 | 120 | 3.14 |
5 | 水质分析 | 分析29项:pH、Cl-、Sr、Fe、Mn、Cu、Zn、Mo、Co、Hg、As、Se、Cd、Cr、Pb、Be、Ba、Ni、Ca、Mg、NO2-、F-、Na、TDS、SO42-、HCO32-、NO3-、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 | 样 | 64 | 1.36 |
6 | 土壤容重分析 | 容重和粒度 | 样 | 30 | 0.30 |
7 | 形态分析 | Cd元素的七种形态 | 元素·件 | 100 | 2.00 |
供应商名称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
营业执照 | 住所 | ||||||||
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 | ||||||||
基本账户开户行 | 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证书号 | 发证机关 | ||||||
体系认证名称 | 名称 | 证书号 | 发证单位 | ||||||
备注 | (1)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委托代理编号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服务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1 | 包号及品目号 | |
2 | 服务项目名称 | |
3 | 数量 | |
4 | 单价 | |
5 | 小计(单价×数量) | |
6 | 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 | |
7 | 技术服务 | |
8 | 其它 | |
9 | 投标总价 |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货物制造商类型 | 商标名称 |
小计 | / | / | / | /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服务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