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储煤棚勘测定界报告和节地评价报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长城六号煤矿选煤厂、储煤棚勘测定界报告与节地评价报告编制
采 购 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城六号煤矿选煤厂、储煤棚勘测定界报告与节地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fz-20230901111415
3.采购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长城六号煤矿选煤厂、储煤棚勘测定界报告与节地评价报告项目。
长城六矿选煤厂和储煤棚,需要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是土地报批的必备材料,编制要求符合规范标准,满足土地报批需要。为保证报告编制质量,拟委托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有区域优势、服务好的公司承担该项任务。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响应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非新矿集团经营往来限制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响应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3日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山东能源交易平台。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山东能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18:00截止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
3.响应文件提交的方式: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的地点:
3.响应文件开启的方式: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
联系人:徐晓龙 15094775502
邮箱:hsbxuxiaolong@163.com
2.项目技术联系人:付德海 18786566716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
1.法人资格:响应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非新矿集团经营往来限制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响应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
二、质量、进度目标及采购限价
1.质量目标: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标准、规范为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标准、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国家、地方及行业对相应法律、标准或规范的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标准和规范。具体法律、标准和规范见专用部分,如专用部分未单独列出法律、规范和标准,则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最高要求实施。
2.进度目标: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完成后60天内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和研究报告编制。
3.采购限价:/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2.合同类型
合同选用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
委托方(甲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长城六矿选煤厂、储煤棚勘测定界报告和节地评价报告编制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目标、内容和方式
1. 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长城六矿选煤厂、储煤棚勘测定界报告和节地评价报告编制,满足土地报批需求;
2. 技术服务的内容:依据《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制长城六矿选煤厂、储煤棚勘测定界报告和节地评价报告;乙方对甲方现场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指导帮助。
3. 技术服务的方式:实地勘查、收集资料、编制报告等。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提供技术资料:
(1)长城六矿选煤厂和储煤棚选址坐标及图纸;
(2)其他需要的资料。
2. 提供工作条件:
(1)为乙方工作人员来现场提供所需的场所及便利条件,安排专业人员陪同;
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3)技术服务进度:/。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乙方保证质保期为技术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 个月。
4..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制定工作方案。
5.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测绘规定、规范、标准开展编制工作。
6.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等不符合编制要求时,应在5日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
7.协助甲方上报、专家评审验收汇报,确保审查验收通过。
8.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的前提下,60日内提交合法有效的长城六矿选煤厂、储煤棚勘测定界报告和节地评价报告,满足甲方需要后提交正式报4份(电子版1份)。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含设备费)为: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现汇
3.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乙方完成报告编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
4.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4.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约定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另一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有效的测绘规定、规范、标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验收;
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编制的报告能够符合土地报批需要,满足甲方要求;
第七条技术成果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1.双方约定,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归属为:甲方。
2.甲方利用乙方技术服务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方所有。
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不涉及甲方技术秘密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方所有。
4. 收益的分成办法:甲方。
第八条设备归属
利用本项目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归甲 方所有。
第九条知识产权保护
1. 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包含创意、设计、图形、文字等)和经甲方同意乙方审核修改后的资料信息以及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宣传作品,其著作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本合同项目需要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2. 甲乙双方均负有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等的权利之瑕疵担保义务。甲方为广告宣传所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书、图片等如果涉及任何第三方之权利,甲方应向乙方做出准确的书面说明;乙方保证所采用的商业素材、工作成果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用语、音乐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合法取得,并保证有权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制作,不出现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肖像权和著作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
第十条权利义务的转移和转让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合同主体合并、并购或分立等情况,新主体将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合同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权利义务,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第十一条技术风险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技术服务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2.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 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项目服务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双方约定: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造成的所有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持续10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项目联系人及其责任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付德海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负责督促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现场协调进场事项;
2.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配合甲方完成土地报批手续。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补充,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10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3) / _;
(4) / _。
2.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处理办法:支付守约方合同价款的20%。
3.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进行商谈。
4.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10个工作日的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向守约方支付20%违约金。
2.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甲方被诉或者甲方先行赔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先行支付的费用)。
3.乙方泄密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4.提交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乙方免费修改直至报告符合要求,期间的费用甲方不在承担;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报告,每拖延一天支付1%的违约金。
5.严禁转分包本项目,如果发现转分包甲方可以直接取消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术语解释
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八条合同组成部分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2)种方式执行。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6 份,双方各执3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补充条款
1.;
2.;
3.。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付德海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18786566716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鄂托克前旗 上海庙镇 | 地址 | |
邮政编码 | 016200 | 邮政编码 | |
开户单位 |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 开户单位 | |
开户银行 | 鄂托克前旗农行 上海庙支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05396301040002408 | 帐号 | |
税务登记号 | 91150623053922033N | 税务登记号 | |
日期 | 日期 |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1.项目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法规等开展。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工期:60天。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单
响应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报价 | 报价:(小写) (大写) 以上报价均为含税报价,增值税率为 %。 |
工期 | |
质保 | |
与谈判文件是否有偏离 | |
对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二、响应人信息登记表
响应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响应人须知要求响应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从业人员 | ||||
响应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优质客户情况 | ||||
备注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响应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报名和谈判采购活动工作。代理人在谈判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正反面)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单位:部门:职务:
响应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四、资质、营业执照
五、同类型业绩原件扫描
六、经营、财务、资金情况说明
七、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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