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第五标段)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tbgk-24070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176454539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真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98451815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09 15:08
采购区域:--
截止时间:2024-08-20 09:00
采购品类:施工总承包 > 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1 项目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
2 项目编号:ZY-TBGK-240701
3 变更内容:
3.1原招标文件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
变更为:(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
3.2原招标文件要求:一标段投资额:约105414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0172451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36894900.00元);
一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海口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合计约2811.04公里;
变更为:一标段投资额:约999375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4396875.00元,勘察设计费约34978125.00元);
一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海口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合计约2665公里;
3.3原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总投资:约56.25亿元;
变更为:约557023.5万元
3.4原招标文件要求:建设规模:约15000公里;
变更为:约14853.96公里;
3.5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须知前附表10.12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资金;投标人中标后需设立本项目专用账户,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所有资金支付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支付,无招标人认可的资金支付视为擅自挪用。
变更为:本项目为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资金;投标人中标后所收到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与本工程项目有关所有资金支付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支付,无招标人认可的资金支付视为擅自挪用。
3.6增加投标须知前附表10.13支付方式:
中标单位按照月度施工计划,上报工程量计划和拨付金额; 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上报的工程量计划以及资金计划,支付15%预付款; 招标人根据月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至月完成工程量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3.7其他内容不变,如有未尽事宜,以最后一次变更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7645453995
招标代理机构: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845181583
电 子 邮 件:J6710002382804@163.com
附件:海南智联总可研.pdf
招标文件(变更)8.9.doc
招标文件(变更)8.9.pdf
采购区域:--
截止时间:2024-08-20 09:00
采购品类:施工总承包 > 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1 项目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
2 项目编号:ZY-TBGK-240701
3 变更内容:
3.1原招标文件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
变更为:(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
3.2原招标文件要求:一标段投资额:约105414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0172451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36894900.00元);
一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海口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合计约2811.04公里;
变更为:一标段投资额:约999375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4396875.00元,勘察设计费约34978125.00元);
一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海口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合计约2665公里;
3.3原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总投资:约56.25亿元;
变更为:约557023.5万元
3.4原招标文件要求:建设规模:约15000公里;
变更为:约14853.96公里;
3.5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须知前附表10.12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资金;投标人中标后需设立本项目专用账户,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所有资金支付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支付,无招标人认可的资金支付视为擅自挪用。
变更为:本项目为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资金;投标人中标后所收到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与本工程项目有关所有资金支付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支付,无招标人认可的资金支付视为擅自挪用。
3.6增加投标须知前附表10.13支付方式:
中标单位按照月度施工计划,上报工程量计划和拨付金额; 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上报的工程量计划以及资金计划,支付15%预付款; 招标人根据月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至月完成工程量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3.7其他内容不变,如有未尽事宜,以最后一次变更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7645453995
招标代理机构: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845181583
电 子 邮 件:J6710002382804@163.com
附件:海南智联总可研.pdf
招标文件(变更)8.9.doc
招标文件(变更)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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