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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 基坑监测及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服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 350MW 热电联产机组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能源核字【 2023 】 25 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 20% ,银行贷款 80% ,招标人为 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基坑监测及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服务。
2.2工程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工业东道69号。
2.3资金来源:自筹20% + 银行贷款80%。
2.4工程规模:扩建工程,拟建设2×350MW超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5招标范围:
2.5.1沉降观测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服务范围为任丘热电二期工程所有建筑(构)物在建设期及投产后至少三年内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负责建设场地内接引、建立坐标点、沉降观测点至少三处,并负责与一期观测点进行校核。坐标点资料无偿交由发包方、监理方使用。
2.5.2基坑监测招标范围
按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T50497-201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 DL5210.1-2021 )的要求为任丘热电二期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等级为 Ⅰ、Ⅱ级及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米的建筑基坑工程开展监测;除基坑本身稳定性监测外,还需对受基坑影响的周边建(构)物的进行监测。
本工程基坑监测范围为任丘热电二期工程涉及的所有基坑监测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任丘热电二期工程( 1 )厂内循环水系统基坑边坡工程安全监测服务,监测内容主要为循环水进水钢管、转运站等;( 2 )厂区内主厂房、锅炉房大基坑、烟囱等全厂基坑监测系统布设与日常监测服务。监测具体内容: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监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坑围护结构裂缝观察;基坑周围地表、建筑物沉降及倾斜;围护桩顶水平位移及垂直位移;地下水位监测;深层土体水平位移;立柱水平位移;项目周边区域综合数据分析 (包括历史数据分析等)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
由于该工程目前为初设至施工图设计前期阶段,工作范围仅供参考,最终以施工图为准,相关工程量增减,也不进行合同价格的调整。
2.5.3 其他
负责与自规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测量数据准确无误,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2.6服务期限:
本工程基坑监测的服务期限 为 自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至结构施工至 ± 0.000 结束(直至回填完成。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结束)。
本工程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服务期限为对任丘热电二期工程所有建筑(构)物在建设期及投产后至少三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含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3.3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4 业绩要求: 201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项 2*350MW 及以上火电工程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或基坑监测业绩,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方公司在册正式职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3.6 财务要求:经审计的 2020-2022 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招标人相关文件为准)。
3.7.2 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提供书面声明函);
3.7.3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招标人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招标人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5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函)。
3.7.6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函)。
3.7.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
3.9.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按其相应规定办理注册等相关流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0311-66635531 。
3.9.2 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平台系统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9.3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8 月 1 日 9:00 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 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 退 还 ( 不 计 利 息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2024 年 08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3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建投商务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工业东道 69 号
联 系 人:张瑞恒
电 话: 0317-2685068/15612790706
电子邮件: 3901810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03B
联 系 人:姜峰、李杰、曾巍、庞淼
电 话: 010-62108221/ 13718253994
传 真: 010-62108000
电子邮件: jiangfeng@cntcitc.com.cn
监督部门: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0311-85518979
监督邮箱: xzglb@jei.com.cn
监督部门: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0311-85518690
监督邮箱: rlyswglb@jei.com.cn
监督部门:河北建投任丘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 0317-2685081
监督邮箱: rqrdjjjd@163.com
2024 年 0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