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日常变更调查、汇总、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日常变更调查、汇总、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日常变更调查、汇总、核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00-02421
项目名称: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日常变更调查、汇总、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作任务
依据《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参照2022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实施方案》,利用国家下发遥感影像、用地管理信息等相关资料,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开展市本级的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工作。包括:完成2022年度变更调查问题图斑整改;利用国家下发监测图斑、结合林草湿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用地信息管理平台等数据制作2023年度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完成日常变化图斑的外业调查及举证工作;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工作;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工作;完成2023年度变更调查日常举证数据包的更新工作,形成调查区域2023年度变更调查日常更新数据包。
(一)开展日常举证市级检查工作
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日常举证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数据库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对县级调查成果进行检查和汇总,并检查县级调查更新成果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形成市级检查报告报送省级全面核查和汇总。
(二)开展全市数据数据处理与分析工作
根据更新数据包、更新后的成果资料,处理汇总全市各类型用地数据(矢量数据)并开展分析工作。
(三)协助市调查监测科指导各县(市)区技术人员开展调查相关工作以及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依据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
《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实施方案》
三、工作要求
人员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全程全面跟进工作,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人员要熟悉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分类的相关规定,掌握土地核查的专业技术。要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总数不低于15人。
时间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提前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保证工作开展时,能够按照国家、省市对于日常举证、年度数据汇总工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设备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具备完成内外业工作的软硬件设备、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及严格的资料保密措施,做到不因设备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达到资料的保密要求。
场地要求。在必要的工作期间,项目承担单位按任务需求,在市调查监测科统一组织安排的场地办公(办公费用自理),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质量要求。按省和国家相关技术文件要求、规范和标准,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及其操作程序、方法和检查办法,确保变更调查数据分析成果达到省和国家要求。
四、项目成果
(一)矢量数据
1.2023年度变更调查日常更新数据包
2.全市各类型用地数据(矢量数据)
(二)表格成果
1.全市各类型用地数据汇总表格
(三)文字成果
1.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市级检查工作报告
2.日常举证市级变化图斑情况检查报告
3.日常举证市级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4.市级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全市数据流量变化分析、农变未分析、单独图层分析、属性标注、细化地类分析等)
注:最终成果应以省下发技术方案和采购方所需成果为准,成果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其他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定后365日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服务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的相关要求,开展市本级日常年度变更调查举证成果市级全面检查工作。主要内容是:利用国家下发监测图斑、用地信息管理平台等数据完成年度变更日常举证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外业调查及举证工作;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工作;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工作;2023年度变更调查日常举证数据更新工作。最终形成调查区域2023年度变更调查日常更新数据包。按照数据库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对县级调查成果进行检查和汇总,形成市级检查报告报送省级全面核查和汇总。同时对年度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数据汇总与详细分析,编写年度土地利用变化分析报告。实际工作内容以国家正式下发的方案、规程和省主管部门对项目相关要求为准。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全部成果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并通过省级核查、市级验收,视为成果质量合格。
4.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相关工作要求,达到采购人满意。
6.验收标准及方法:参照省及国家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验收的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成果验收。
7.热线支持:7*8小时;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质量保证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10,000.00
最高限价(元):4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作任务
依据《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参照2022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实施方案》,利用国家下发遥感影像、用地管理信息等相关资料,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开展市本级的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包括:完成2022年度变更调查问题图斑整改;利用国家下发监测图斑、结合林草湿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用地信息管理平台等数据制作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完成年度变化图斑的外业调查及举证工作;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工作;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工作;完成2023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形成调查区域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
(一)开展调查成果市级全面检查
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数据库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对县级调查成果进行检查和汇总,在内业检查基础上,对重点变化地类和重点图斑进行外业抽查,并检查县级调查更新成果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形成市级检查报告报送省级全面核查和汇总。
(二)协助市调查监测科指导各县(市)区技术人员开展调查相关工作以及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依据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
《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实施方案》
三、工作要求
人员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全程全面跟进工作,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人员要熟悉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分类的相关规定,掌握土地核查的专业技术。进行外业调查与内业建库检查工作时,要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总数不低于20人。
时间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提前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保证工作开展时,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对于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设备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具备完成内外业工作的软硬件设备、计算机病毒防护措施及严格的资料保密措施,做到不因设备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达到资料的保密要求。
场地要求。在必要的工作期间,项目承担单位按任务需求,在市调查监测科统一组织安排的场地办公(办公费用自理),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质量要求。按省和国家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统一检查的规范和标准,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及其操作程序、方法和检查办法,确保各县(市)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达到省和国家要求。
四、项目成果
(一)矢量数据
1.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
(二)表格成果
1.2023年度变更调查举证信息表
2.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三)文字成果
1.市级变化图斑情况检查报告
2.市级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3.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检查工作报告
4.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检查技术报告
(四)其他成果
1.“互联网+”举证成果
注:最终成果应以省下发技术方案和采购方所需成果为准,成果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其他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定后365日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服务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的相关要求,开展市本级土地现状年度变更调查与调查成果市级全面检查工作。主要内容是:利用国家下发监测图斑、用地信息管理平台等数据完成年度变更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外业调查及举证工作;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工作;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工作;2023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的更新工作。最终形成调查区域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按照数据库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对县级调查成果进行检查和汇总,形成市级检查报告报送省级全面核查和汇总。实际工作内容以国家正式下发的方案、规程和省主管部门对项目相关要求为准。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全部成果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并通过省和国家级核查,视为成果质量合格。
4.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相关工作要求,达到采购人满意。
6.验收标准及方法:参照省及国家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验收的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成果验收。
7.热线支持:7*8小时;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质量保证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新华路一段90号
联系方式: 0421-286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 0421-2865003
邮箱地址: 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淼 李业鹏
电  话: 0421-286500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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