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钞票处理清分设备维保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j20211119-2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铁民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钞票处理清分设备维保服务

招标公告编号 LNJJ20211119-2
商 品 品 目 专用设备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钞票处理清分设备维保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钞票处理清分设备维保服务”的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钞票处理清分设备维保服务

2、项目编号:LNJJ20211119-2
3、项目地点: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4、项目总投资:98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7、采购内容:由于今年钞票处理设备维保脱保,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单位有关文件精神,沈阳分行拟自行采购2个月维保服务,以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 《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六款规定“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钞票处理清分设备维保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深圳捷佳德现金自动化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茶光路1089号 深圳集成电路设计应用产业园

四、现已完成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备查。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45号

联系人:李铁民

采购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2021年11月19日

标 书 价 格 500 元
开 标 时 间 2021-12-07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 注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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