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2024 年度铅基合金采购项目(异常公告)
金额
1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建审字[2018]460号
预算金额1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单工836037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2024 年度铅基合金采购项目(异常公告)

2024-07-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BNJ190057-03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玄武区金川河流域兴贤佳园等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8]460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1150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玄武区金川河流域兴贤佳园等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玄武区金川河流域兴贤佳园等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总承包。
2.1.2项目地点:玄武区金川河流域西起中央路,东至兴贤佳园近贤苑、农场山、紫金山,北起南十里长沟主流南岸、网板路、祥和家园,南至玄武湖、白马公园、紫金山,面积约2380公顷。
2.1.3项目规模:本工程对玄武区金川河流域尚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14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或管控,面积约68.1公顷,最大排水管径d1500mm。
2.1.4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
2.1.5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至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3.1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3.5财务状况: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2017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 >70% 。(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鼓楼区燕江路201号2号楼20楼)。
4.3招标文件每套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4.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9月至2019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5.4.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5.4.3设计负责人:
①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9月至2019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设计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5.4.4施工负责人:
①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9月至2019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施工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5.4.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5.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总承包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者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投标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总承包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投标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投标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者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
5.10财务状况: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2017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 >70% 。(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4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业绩:2分。
6.1方案设计文件(34分)
6.1.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对本工程情况认识及对现状情况的了解程度,现场情况调查是否全面,配以详实的图片、现场照片、以及文字,从多角度阐述,提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内容应有据可依,规划贴合现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内容应有据可依,符合规划。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a、雨污水管网系统明确,设计规模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b、管材选择恰当,符合相关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c、施工方法合理,联系实际,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重难点解决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d、充分分析河道排口相关关系及水质情况,提出雨污分流工程与河道排口设施的衔接关系,近远期运行模式合理。优:7分;良:6.5分;中:6分;差:5.5分;无:0分 。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环境影响分析。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方案深度。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分)
(1)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 投标报价(55分)
6.2.1、报价打分方法(55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8%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6.3.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4项目管理机构(3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工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上述项目团队人员配备齐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5 工程业绩(2分)
6.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分)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投标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总承包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得2分;若仅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 (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的施工业绩得1.4分;若仅有单项合同建安费(或者总投资)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或者排水达标工程或者雨、污水管道工程 (污水处理厂业绩除外)的设计业绩得1.6分。(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合同中体现,其他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 1.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a.根据评标办法中“设计文件”的评审因素对投标人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文件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b.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工程业绩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优先。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的项目管理机构放入商务标中),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方案设计文件按A3规格单独装订成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体概述、设计管理方案、施工管理方案、采购管理方案)按A4规格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含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统一使用白色封面和封底(无字)为暗标,应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标明“技术标”字样和写上投标单位名称,封袋内的“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5.所有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9日17时32分到 2019年4月8日17时32分 为止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9.3凡被宁精推办【2018】26号文通报的企业,通报期内拒绝其投标。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 )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贰份(存储介质使用u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7楼
联 系 人:单工
电 话:8360377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鼓楼区燕江路201号2号楼20楼
联系人:刘肖梅
电 话:150622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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