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森大道(凤苑路-成渝高速段)道路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新森大道(凤苑路-成渝高速段)道路工程第三方监测
发布时间:2023-07-11 16: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白市驿镇、金凤镇。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路线全长约4.1k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幅宽度47m,车行道按双向六车道+慢行道实施.项目新建段约3440m,改造已建成段约668m,同时完善土石方,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挡墙,绿化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安装工程,地通道,管理用房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测合同估算金额: 约 215 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间的:沉降基准网观测、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新建挡墙监测、边坡监测、基坑结构水平位移监测、基坑结构竖向位移监测、基坑深部位移监测、新建隧道水平净空收敛监测、新建隧道拱顶下沉监测、既有隧道水平净空收敛监测、既有隧道拱顶下沉监测、周边环境地表沉降监测、周边建筑沉降监测、变形点监测,及国家标准和地方规范要求开展的全部相关工程监测等服务内容(注:中标单位以实现监测效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为目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监测方案,实施、完善监测点设置,合理调整监测频率和监测期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实结算)。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监测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测服务。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为930日历天,如实际施工工期与计划施工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昊威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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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 6 号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11栋1层1-1号 |
联系人: |
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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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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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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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68186039 | 联系电话: | 1362974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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