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2-JC-2024-153
1.招标条件
1.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供应中心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各项目实际施工需要,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物资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拟建的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河入西凉湖湖口、西湖围垸及长青河下游流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一期工程:(1)生态截污沟渠修复工程:修复总面积约3.55km2,拟在汀泗河及长青河之间的西湖围垸内建设生态截污11.44km。(2)长青河河道缓冲带修复工程:修复长青河河道缓冲带河段总长约4.0km,止于长青河入河口处,修复总面积约2.0万㎡。(3)长青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河段起于古塘角村断面,止于长青河入河口处,同时修复河道交叉口三角湿地一座;2、二期工程:(1)生态截污沟渠修复工程:修复总面积约3.55km2。拟在汀泗河及长青河之间的西湖围垸内建设生态截污4.124km;(2)长青河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起于古塘角村断面,止于长青河入河口处,水域生态保护修复河段总长约4.0km,修复总面积约 2.0万m2;(3)入湖口自然生态湿地工程:在汀泗河入西凉湖湖口处利用湖口处的滩涂湿地、坑塘等自然地形进行地形微改造,构建一座总面积约为1.28km2,最大库容约192万m3 的前置库。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2 招标物资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 SH-01、SH-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中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注册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如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业绩造假将纳入“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2年内禁止参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8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3%【专用】发票。
⑤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对于同一投标人投标同一项目的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时,其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依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客服电话:4006296888。CA锁用于投标文件的加密和上传,购买招标文件不受影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将以下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扫描打包(所有报名文件资料须统一命名XX公司XX包件号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或压缩包)上传至邮箱(cr11_2wzjczx@163.com)进行审核:
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
④ 招标文件缴费凭证
上述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仅供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字样。投标人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对公账户,具体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见第一章第八条联系方式)。标书款项汇至如下账号:
账 号:9901123101102014480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电子邮箱:cr11_2wzjczx@163.com
4.3通过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首页“登陆”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链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具体金额见附表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7时30分前(若在此时间内未收到招标文件,请致电:17761282430)。
4.5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属于2023-2024年度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层级合格供应商可免缴纳标书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50%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办理银行保函);属于2023-2024年度公司层级优秀供应商或战略合作供应商可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除获得公司层级的合格、优秀供应商外近两年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存在未支付款项的供应单位提供业务往来证明或未支付款项相关证明资料(供应项目出具的欠款说明)作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具体可减免的投标单位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组织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包件号:SH-01、SH-02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8时30分。
5.2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5.5 投标报名及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铁建云链官方客服,也可拨打官方电话:400-6296-888
6.开标
6.1 时间:SH-01、SH-02包件的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8时30分。
6.2 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甘棠村六组1号
联系人:费力军 联系电话:18773545555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991006294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02423267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619358000
联系人:费力军(保证金退还) 联系电话:187735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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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SH-01 | C30 | 立方米 | 7584.5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咸安区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 | 500 | 2 | |
2 | 商品混凝土 | SH-02 | C25 | 立方米 | 1000.00 | 500 | 2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4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