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变更体制申报阶段专项法律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华新学院”)拟变更办学体制,即由“民办”调整为“公办”。现通过询价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变更体制申报阶段专项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变更体制申报阶段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对象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变更体制申报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服务内容
(一)文书编写与审查
1、针对华新学院编制的华新学院办学体制变更申报材料、实施方案等文件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提供咨询建议。
2、协助华新学院拟订、审查华新学院办学体制变更相关各类方案,包括学校章程、人员安置预案、安全稳定预案、决策决议等文件,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合法合规性。
(二)法律尽职调查
3、协助华新学院全面梳理华新学院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职能定位与发展规划、机构和人员、财务与资产状况等。
4、受华新学院委托,对华新学院变更体制一事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三)各类咨询服务
5、协助华新学院对华新学院办学体制模式进行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6、协助华新学院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厅局进行汇报、沟通、协调。
7、应华新学院要求,列席华新学院体制变更相关校内决策会议,包括理事会、教代会、党委会等,发表律师意见。
8、协助华新学院处理华新学院变更体制过程中涉及的资产、人事、师生稳定、社会舆论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最大化防范法律风险,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书。
9、为本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分析、解读,为华新学院体制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10、为华新学院变更体制可能产生的劳动仲裁或诉讼案件提供咨询服务。
五、服务方式
1.服务对象有事约请;
2.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服务。
六、报价说明
1.报价包括增值税、成都市区范围内差旅费、律师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文件应包括:
(1)报价函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服务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律师服务团队人员简介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本项目价格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七、报价材料递交
(1)递交时间: 2024年6 月15 日下午16:00截止,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3)联系方式:田老师028-84811319(咨询文件递交)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
   2024年 6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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