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徐水区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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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8168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徐水区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奖补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奖补项目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3】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户木乡屯庄村、瀑河乡太合庄村。
最高限价:2191671元,其中第一标段1180021.95元;第二标段1011649.05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标段划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太合庄村;第二标段:屯庄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 09:00至2023-10-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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