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节目介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年05月09日 15: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度节目介质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其他存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州广播电视台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09日 15: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0.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盛文、陈响铃、叶俊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08660 | ||
采购单位 | 福州广播电视台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130759917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盛文、陈响铃、叶俊捷(0591-83308660) |
项目概况
2023年度节目介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2023037
项目名称:2023年度节目介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项目预算价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PFD50DLA蓝光盘 | 据实采购 | 否 | 503000 | 5000 |
注:
1、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检验、税金、税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等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会对成交人的投标报价做出其他补偿。
3、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产地、原装品牌货物,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供货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方式,结算金额=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数量*成交单价报价,或服务期内项目预算价(50.3万元)用完即合同终止。
合同履行期限:使用周期: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邮箱发送材料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材料为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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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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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指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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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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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 |
(2)特定条件:
包:1
供应商与福州广播电视台和其所属各公司无欠款、无违约及无其他不诚信等根本违约行为记录在案,且与福州广播电视台不存在影响采购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若有,经采购人核实,则供应商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情况进行如实声明并加盖公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13075991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联系方式:林盛文、陈响铃、叶俊捷(0591-8330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盛文、陈响铃、叶俊捷
电 话: 0591-8330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