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永江财采计-【2024】-0019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石梅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伍致礼17346981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4日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永江财采计-【2024】-0019
3、委托代理编号: SZQLJHCG-2024-007
4、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元)(其中包1预算:360000.00元,包2预算:360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元)
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包1
2024年食品抽检项目
包一680批次、包二680批次(具体抽检品种和批次由采购人分配)。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360000.00元
720000.00;
(不含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劳务费、税费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包2
2024年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360000.00元
注:本项目总共有2个包,为保证检验工作开展进度,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就两个包同时报名,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按标包编制响应文件【注明包号】。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按采购文件内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投标,无需提供财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资质能力附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农贸港8栋201   
方式:  获取文件须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②本邀请公告中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③《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④供应商资格声明,所递交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农贸港8栋201领取磋商文件。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八楼第二开标室(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8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八楼第二开标室(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8楼)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伍致礼  
2、电话:  17346981007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名  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地  址: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路
(3) 联系人:蒋石梅
(4) 电话:0746-2315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529号裕天商业中心2、3、4、5栋19层19034号
(3) 联 系 人:伍致礼
(4) 电  话:17346981007 (经本人同意公开)
(5) 邮    箱:tangchao1900@qq.com (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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