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
乙方:福建省辰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FJXXZB[GK]2019012的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分园办公家具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批 | 国内 | 688763 | 688763 | 新冠美 | 详见投标文件 | 节能 | ||||
合计: | 688763.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陆拾捌万捌仟柒佰陆拾叁元整元(¥688763.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推迟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恒屿三期B区幼儿园;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生产。产品质量达到制作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出厂检验 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尤其是甲醛、苯的含量及释放量必须有真实完整的检测报告,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 6.12乙方自检 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严格按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逐项检验,乙方不得以市场行规或无依据的允许误差为理由),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甲方使用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6.2最终验收 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乙方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杂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乙方负责(已包含在中标总费用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经验收合格支付款项95% |
2 | 5 | 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9.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乙方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9.2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所有产品必须保证365天×24小时故障维护,故障响应时间小于4小时。并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24小时内排除故障。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甲方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有权从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9.3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若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甲方使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人民币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 10.2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任何一方因对方违约,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 10.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 | 乙方: | 福建省辰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桂溪路130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508号福铁大厦18层16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黄明志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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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960019257 |
联系方法: | 1370500517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三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0057198170010001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