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该项目【观澜佳华领域广场2期商业中心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2024续签】符合《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5种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该站址必须按网络规划的位置与相关的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租赁:【
1、观澜佳华领域广场2期商业中心,为保证通信设施运行正常,需进行物业租赁续签,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深圳市百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该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388佳华领域广场二期商业中心等相关位置。原合同编号:GDSZC2000421AGN0F,原租金:2000元/年(含税),原电费:1.2元/度,原合同期限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共5年。
2、谈判过程:我方提出租金降价续签对方只同意原价续签。我方提出电费降至0.8元/度,对方只同意降至1.0元/度并提供三个月缴费单据为依据。双方同意续签2年。我方上报,请审批。
3、谈判结果:经谈判,租金:2000元/年(含税),原价续签,电费:1.0元/度,涨幅:-17%,合同总金额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含税),拟签署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共2年。
4、其它:超标管理费或付款等其他特殊条款无。租金按年结算,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根据《广东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三十九条第五款情形规定,本项目【观澜佳华领域广场2期商业中心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2024续签】。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为【深圳市百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发布日期起,至少3天。(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计。)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系人:陈晋强
电话:075527913939
邮箱:szchenjq2.gd@chinatele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观澜大道172号
邮编:51811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日期: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