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港市覃塘区六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3018001001)异议书回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01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超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黄华团
公告正文
关于贵港市覃塘区六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3018001001)异议书回复函
异议人: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超悦
地址: 桂林市遛马山北巷8号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77****1366
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于2023年3月6日15点30分许收到贵公司直接送达的贵港市覃塘区六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3018001001)项目有关问题的异议函,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异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异议事项: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华团,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桂245151652506存在在建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
(二)异议事项的事实依据: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公示的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龙镇、南木镇、社坡镇片区)(招标编号:GG2022-G2-013-GXZD)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6月30日,公示II标段第一中标人为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经理:黄华团;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桂245151652506,工期:365日历天,故项目经理黄华团有在建项目。(相关项目信息详见附件)。
(三)异议人相关请求及主张
取消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贵港市覃塘区六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并重新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关于异议事项的回复
经核实,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的项目:桂平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龙镇、南木镇、社坡镇片区)(招标编号:GG2022-G2-013-GXZD),其项目经理黄华团已经原项目招标人同意后于2022年11月25日进行了变更,不再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故贵公司的异议不成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有向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部门:贵港市水利局、监督电话:0775-4595831)投诉的权利。
我单位将把有关情况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特此复函。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甘道水库管理中心
2023年3月9日
异议人: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超悦
地址: 桂林市遛马山北巷8号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77****1366
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于2023年3月6日15点30分许收到贵公司直接送达的贵港市覃塘区六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3018001001)项目有关问题的异议函,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异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异议事项: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华团,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桂245151652506存在在建工程,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
(二)异议事项的事实依据: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公示的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平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龙镇、南木镇、社坡镇片区)(招标编号:GG2022-G2-013-GXZD)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6月30日,公示II标段第一中标人为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经理:黄华团;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桂245151652506,工期:365日历天,故项目经理黄华团有在建项目。(相关项目信息详见附件)。
(三)异议人相关请求及主张
取消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贵港市覃塘区六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并重新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关于异议事项的回复
经核实,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的项目:桂平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龙镇、南木镇、社坡镇片区)(招标编号:GG2022-G2-013-GXZD),其项目经理黄华团已经原项目招标人同意后于2022年11月25日进行了变更,不再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故贵公司的异议不成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有向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部门:贵港市水利局、监督电话:0775-4595831)投诉的权利。
我单位将把有关情况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特此复函。
招标人:贵港市覃塘区甘道水库管理中心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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