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闽侯县委员会
乙方:闽侯县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NC[GK]2020001-1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闽侯县委员会2020年青少年社工专项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闽侯县委员会2020年青少年社工专项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书》。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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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99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项 | 国内 | 715800 | 715800 | 2020年青少年社工专项服务 | 青少年社工专项服务 | 无 | ||||
合计: | 715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715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入城路350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服务目标1.在预防我县青少年校园欺凌的总体框架下,重点推进闽侯县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的开展,发挥学校及家庭的教育功能,对欺凌这一社会问题进行预防、预警和介入、危机干预,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维权,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通过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工作手法为闽侯县内遇到成长困难、贫困问题的青少年开展心理辅导、家庭教育咨询、亲子关系调试、政策咨询、社会融合等服务,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3.资源链接服务:链接志愿者定期提供特色活动等服务,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扩大朋友圈;为贫困青少年链接资源,提供帮扶;链接专业讲师,为青少年提供相关升学、就业指导;链接政府、企业、学校及社会组织等合 作单位。4.特色主题活动:依托服务站点,由专业社工在周末、寒暑假为儿童及青少年提供兴趣培养、素质提升、个人能力建设等服务。5.根据实际需求,到闽侯县辖区的学校、社区等地点实施开展“垃圾分类、法制宣传、识毒禁毒、艾滋病预防、反校园欺凌、安全自护、中高考减压、心理辅导”等相法制活动,达到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目的。6.志愿者队伍建立:建立两支志愿者队伍,包括高校志愿者和社会志愿者。(二)服务范围:闽侯区域内。(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均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四)项目服务内容:1、专职社工工作人员(至少聘任1名持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社工参与项目执行(办公地点在闽侯县青少年宫);协助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工作):12人以上,每周在本地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2、志愿者队伍组建(学生志愿者队伍(不少于30人)和社区志愿者队伍,为闽侯县青少年及其同辈群体服务):2支。3、社区活动(依托服务站点,由专业社工在周末、寒暑假为儿童及青少年提供兴趣培养、素质提升、个人能力建设等服务;链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亲子教育等活动。建立至少一个社区社工服务站,社工服务流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上墙,有专职社工在服务站点开展青少年社工服务工作):活动场次不少于25场,服务人次达350人次以上。4、校园活动(开展校园防欺凌等相关主题的活动。根据上接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青少年法制主题。中高考减压主题以及青少年自护等活动。结合团委每个月活动主题开展垃圾分类、平安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覆盖全县14个乡镇。):不少于30场次,服务人次达600人次以上。5、针对五类重点青少年、贫困户及其他有需求的青少年群体建档立卡(定期对建档立卡户开展相关服务,以五类重点青少年为优先服务对象):100个。6、个案服务(个案服务对象为:留守儿童、行为不良、不捕不诉、校园欺凌者及被欺凌者个案):10个。7、小组服务(每个小组5节*5场):25节。7、困境入户帮扶(针对五类重点青少年、困难户入户帮扶,以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25户。8.夏(冬)令营(针对全县流动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夏(冬)令营,服务天数10天,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15天。9、新闻媒体报导(市级以上不少于15篇(其中官媒5篇以上):100篇。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按标书及合同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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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50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之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拨款50%购买服务经费共叁拾陆万元整 | |
2 | 40 | 乙方于2020年9月提交中期服务报告及中期财务报告,甲方审核通过以后向乙方指定账户拨付40%购买服务经费共计贰万捌仟捌佰元整 | |
3 | 10 | 合约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终期财务报告及项目终期服务报告,并配合完成财务审计后10日内,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的10%(柒万贰仟元整)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因成交人原因造成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 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 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服从仲裁决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闽侯县委员会 | 乙方: | 闽侯县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住所: | 闽侯县甘蔗入城路350号 | 住所: |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
单位负责人: | 吴星镜 | 单位负责人: | 傅婉霏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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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22982363 |
联系方法: | 1505913445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中兴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4376841957 |
签订地点:闽侯县甘蔗入城路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