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赣江砂石销售管理有限公司指阳洲门堆放砂石转让项目定于2024年9月25日9: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C24JX08013488(JQ2024-59)
二、标的情况简介:根据江西永捷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永捷评报字[2024]第0116号【吉安县水利局拟资产网络竞价处置事宜涉及的砂石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吉安县赣江砂石销售管理有限公司指阳洲门堆放砂石,共两堆,方量共26607.9立方米,全部网络竞价。采取总价方式竞价,起拍价:1577316元,保证金315463元。
标的 |
方量 (m³) |
单价 (元/m³)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指阳洲门堆放砂石(一) |
10661.10 |
59.28 |
631990 |
126398 |
指阳洲门堆放砂石(二) |
15946.80 |
59.28 |
945326 |
189065 |
合计 |
26607.90 |
/ |
1577316 |
315463 |
重要提示:
1、竞价标的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交易中心及转让方不承担本次竞价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成交后不得反悔,否则没收竞买保证金。
2、本次竞价标的转运、清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3、转让方安排铲车负责现场砂石装车工作,受让人运输车辆出入清运现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损坏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利益。如遇纠纷,由受让人自行解决和处理。
4、受让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
5、受让人在签订《砂石转让合同》第二天开始进行转运、清场等工作,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转运及清场工作。逾期未转运完成,转让方有权收回剩余砂石,同时成交价款以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6、受让人进行转运、清场等工作应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损害和破坏转让方其他财产。
7.受让人安排的砂石运输车辆应为二轴及以下,且车货总限重18吨。因车辆超重造成道路损坏等纠纷由受让人自行解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受让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地点和时间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17时。
展示地点:标的现场。由竞买人根据项目位置自行实地查看标的地点:吉安县指阳乡洲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3、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4、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凭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注: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七、竞买须知
1、竞买前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00。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凭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注: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5、成交后注意事项
(1)成交后,按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和省委、省政府赣字〔2016〕22号文件规定向受让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22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每宗最少不低于450元,在此基础上按成交金额的1.2375%收取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缴纳。服务费在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内付清,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龙湖支行
账号:14373101040006319
(2)成交后,受让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签署《竞买成交通知书》并同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须在3天内签订《砂石买卖合同》。
(3)成交款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吉安县赣江砂石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72039201000035021
开户行:庐陵农商银行
备注:执收单位:吉安县赣江砂石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砂石买卖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受让人全部承担。
6、网络竞价标的砂石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运走,如未运走产生的后果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转让方应配合受让人运走标的物。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数量、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砂石买卖合同》后,凭转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保证金退付。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热线:400-998-0000
2、吉安县赣江砂石销售管理有限公司:段先生:13657966858
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刘女士0796-8440290
吉安县赣江砂石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