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岐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发证及电子证照一致性比对等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6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bzc2023034
预算金额16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哈媚198152376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岐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发证及电子证照一致性比对等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8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BZC2023034
项目名称:岐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发证及电子证照一致性比对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发证及电子证照一致性比对等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岐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发证及电子证照一致性比对等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50000.00
16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发证及电子证照一致性比对等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汇交发证及电子证照一致性比对等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予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网上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2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网上递交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打印回执单;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经办人持网上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休息)到采购项目文件发售地(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号院2幢1304室)交纳磋商文件费用,代理机构确认报名后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格式),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一切后果及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岐山凤仪路
联系方式:0917-8224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1幢1单元22层12201、12202号房
联系方式:19815237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哈媚
电话:19815237679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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