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5年进口液动冲击器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3620230524-000-001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冯金双022-652787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4
公告正文
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5年进口液动冲击器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5年进口液动冲击器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30524-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

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规格、型号

服务数量
(单位:井数)

计费时间
(单位:天)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预计金额
(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A
 
常规常温液动冲击器
适用于12-1/4″-13-1/8″井眼
30
计费时间(天) =使用时间÷24小时,使用时间=入井总时间-起下钻时间, 起下钻时间包含:长起下钻(起钻到井口、下钻到井底)+短起下钻。不足一日的,按其作业时长(小时)占全天(24小时)的相应比例乘以日费计费。
2.21
1200
1
 
适用于8-1/2″-9-1/2″井眼
10
2.04
适用于5-7/8" -6-3/4″井眼
5
1.62
常规高温液动冲击器
适用于12-1/4″-13-1/8″井眼
15
2.52
适用于8-1/2″-9-1/2″井眼
5
2.14
适用于5-7/8" -6-3/4″井眼
5
1.96
B
 
振荡式常温液动冲击器
适用于12-1/4″-13-1/8″井眼
10
2.75
1200
1
 
适用于8-1/2″-9-1/2″井眼
10
2.38
适用于5-7/8" -6-3/4″井眼
10
2.21
振荡式高温液动冲击器
适用于12-1/4″-13-1/8″井眼
5
3.5
适用于8-1/2″-9-1/2″井眼
10
3.28
适用于5-7/8" -6-3/4″井眼
15
3.10
合计
2400
2

 
表中服务数量为项目预估量,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按需使用,并以实际服务数量结算。
最高投标限价包含服务费、材料费、加工制造费、经营管理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不包含税费。
2、报价形式
本项目按结算比例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结算比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投标报价结算比例)进行结算,投标报价结算比例百分比的分子保留整数,即: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建设方结算金额)×投标报价结算比例。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费、材料费、加工制造费、经营管理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不包含税费。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4、服务响应时间
中标人接收服务通知后,2天内组织好项目所需液动冲击器、人员、配套设备与工具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
中标人免费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如需技术支持,中标人2天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不额外收取费用。
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准时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持的,按照1万元/天支付违约金。
5、服务地点
渤海钻探所属钻井公司各施工区域,涵盖但不限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青海、海南、黑龙江、吉林等国内区域。
6、验收方式和标准
(1)验收地点和验收方式
工具到井后进行工具验收,施工结束后进行现场服务质量验收。
(2)验收标准
工具到井后进行数量、外观、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验收。
现场服务质量按本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不合格赔偿与处罚
工具交付验收不合格不能入井,中标人尽快更换合格工具,如未能在约定服务响应时间内提供合格工具,按照1万元/天支付违约金。
单井服务质量验收不合格,按本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7、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
单井服务结束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确认单(单井结算单)。按照进度支付,每年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有效发票,招标人挂账第12个月以网银或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相应价款。如中标人基于合同付款期限条款下,有其他提前付款需求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付款协议。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需为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
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体系认证中认证范围包括标的物的制造,以及产品说明书、检测合格报告、工具实景照片、工具铭牌、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
贸易商需提供产品说明书、检测合格报告、工具实景照片、工具铭牌、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工具采购合同和增值税票据等。
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资格证明材料,代理区域为中国地区,代理有效期在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之后,以及产品说明书、检测合格报告、工具实景照片、工具铭牌、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4、投标人提供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约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交付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承诺书。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05-25 08:00:00 至 2023-05-30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6-14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项目负责人:冯金双,联系电话:022-65278703,电子邮箱:fengjins@cnpc.com.cn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65327476,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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