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系统便携式LKJ模拟演练装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50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苏家屯机务段
招标联系人刘上军138898379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石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系统便携式LKJ模拟演练装置招标公告

2023-08-0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系统便携式LKJ模拟演练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3-0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系统便携式LKJ模拟演练装置招标人为苏家屯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职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局集团公司机务系统便携式LKJ模拟演练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具有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装置生产许可证。
4.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供货业绩,提供LKJ模拟装置近五年内(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任一年的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5日 08:00至2023年8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A01: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苏家屯机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刘上军

电   话: 13889837982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石经理

电   话: 024-62080907 1594017619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传   真: /

电子邮件:619597290@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 3301002209249050332

 

9.其他

公告其他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如有不一致请以公告附件为准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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