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2024年第二批工业产品(非食品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工业产品(非食品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金额
12.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hr-fwcs-202404010
预算金额
12.6万元
招标公司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
代理联系人
郝女士19304276122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7/0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0
公告正文
盘锦市2024 年第二批工业产品(非食品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LNHR-FWCS-2024040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 2024 年第二批工业产品(非食品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6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2024年第二批工业产品(非食品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2024 年第二批工业产品(非食品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2024年第二批工业产品(非食品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材料: 3.1 供应商(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 组织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检验机构,具备CMA资质(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证书),供应商检测能力须全覆盖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检测内容,须提供产品相关认 证附表。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三年内无出据虚假报告和被受检单位投诉等违规违法问题; 3.5能够实现抽检分离; 3.6有能力承担因监督抽查而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3.7自愿遵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省局相关文件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6月26日至 2024年07月02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 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 执照副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全覆盖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检测内容产品相关认证附 表,联合体协议书(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 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上材料原件及 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 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售价:人民币 300 元/本,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7月1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 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66242781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郝女士 电 话:19304276122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忉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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