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青岛圣能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大有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
所在地:青岛市
债权总额:6781.33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青岛圣能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大有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等四户债权进行处置,本息共计6781.33万元,本金4242.78万元,截止2020年1月15日利息2538.55万元(2020年1月15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上述债权的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基本情况如下:
第一户:青岛圣能投资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1)主债权
青岛圣能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路支行贷款2笔,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
借款时间 |
债权合同名称及编号 |
合同金额 |
本金余额 |
借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诉讼情况 |
1 |
2014.4.4 |
小企业借款合同38030201-2014年(营业)字0037号 |
550万元 |
10910751.67元 |
2014.4.4-2015.4.9 |
抵押、保证 |
已诉 |
2 |
2014.4.14 |
小企业借款合同38030201-2014年(营业)字0040号 |
550万元 |
2014.4.16-2015.4.15 |
(2)担保债权
1、2013年2月17日,王志强与工行签订38030201-2013年营业(抵)字00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担保余额288万元,担保期间自2013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18日。
2013年2月17日,王志强与工行签订38030201-2013年营业(抵)字000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担保余额412万元,担保期间自2013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18日。
追加法人代表张大伟及其配偶连带责任担保(38030201-2014年营业(保)字0404号《保证合同》)。
2、2013年2月17日,张大伟与工行签订38030201-2013年营业(抵)字002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担保余额1053万元,担保期间自2013年3月13日至2016年3月12日。
追加张大伟及其配偶连带责任担保(38030201-2014年营业(保)字0414号《保证合同》)。
2、借款人情况
青岛圣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7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9号(4号楼2702户),法定代表人张大伟,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张大伟投资1500万元、王志强投资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批发、零售:建筑及装饰装潢材料;机械设备及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企业无吊、注销记录,现已关停。经查,企业名下无其他有效资产。
3、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一为王志强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热河路57号庚房产,产权证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384310号,建筑面积1020.99平方米;房地产建成于1997年,钢混结构,所在层位于-2-1层,设计用途为仓储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号:B6-12-1;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74.9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终止日期为2045年5月31日。他项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他字第20132263号。房产最高额抵押288万元。
该抵押物位置较好,目前为一KTV在此租赁经营,承租人马兴业,期限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年租金30万元。抵押人出具了合法有效的同意抵押声明(最高额抵押合同到期日2016年2月18日)。该房产存在查封。
(2)抵押物二为王志强名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兴山路2号甲房产,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10190号;建筑面积765.36平方米;房地产建成于1998年,钢混结构,所在层位于1层,设计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号:1300300030042000;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82.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为2050年4月18日,他项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他字第201322638号。房产最高额抵押412万元。
该房产目前状态为出租,现为李沧协华诊所,处于居民区。经询问诊所工作人员,该诊所已在此经营多年,房东为王志强,诊所内部设有输液区、诊疗区、药房等。该房产存在查封。
(3)抵押物三为张大伟名下位于青岛即墨市文化路472号房产,房地产权证号为即房私转字第036281号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163.26㎡,设计用途为商业,主体3层,2007年建成,框架结构。房下土地证号:即国用(2007)第421号,土地面积1052.23平方米;设定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他项权证号为即房抵押字第47749号。房产最高额抵押1053万元。
该房产目前状态为闲置,原为青岛元康烧烫伤研究所承租,现已撤走,房屋空置已很长时间,工行为首封首押。
4、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张大伟,因无法取得查询个人征信的授权书,无法对张大伟进行征信查询。张大伟名下有位于青岛即墨市公园街65号4号楼2单元102户住宅一套。配偶周咏梅,身份证登记住址同上。
5、诉讼情况
2017年2月14日,工行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工行胜诉,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年3月,该债权进入执行程序。
第二户:青岛大有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1)主债权
青岛大有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贷款1笔,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
借款时间 |
债权合同名称及编号 |
合同金额 |
本金余额 |
借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诉讼情况 |
1 |
2014.1.27 |
小企业借款合同38030282-2014年(胶州)字0031号 |
900万元 |
8938318.85元 |
2014.1.27-2015.1.26 |
抵押、保证 |
已诉 |
(2)担保债权
工行胶州支行与青岛三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38030282-2013年胶州(抵)字001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担保余额为900万元,期限为2013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4日。同时追加法人代表张旭波及配偶李树芹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号:38030282-2014年胶州(保)字0011号,最高担保余额为900万元,期限为2013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4日)。
2、借款人情况
青岛大有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3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青岛胶州市寺门首路518号,法定代表人张旭波,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张旭波出资4453.6万元、王兵出资546.4万元。经营范围为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除尘设备、输灰设备、通讯铁塔、采矿设备、采石设备、炼油生产专用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钢结构件、锅炉辅助设备、电站辅助设备制造、销售(以上不含特种设备),普通电器安装、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经查,企业名下无可执行财产。
3、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青岛三水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岛市胶州景光商城、温州路东的房产一处,房地产权证号为房权证胶自字第50417号,混合结构,建于2006年,层数为1-4层(1-4层楼梯间及4层全部),建筑面积为2090.76 平方米,用途为网点,套设施有独用上下水,电设施等,他项权证号为房他证胶监字第051581号。以上房产位于两证不合一地区,胶国用(2006)字第4-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为青岛三水置业有限公司,座落为胶州市温州路东,扬州路北,地号:1-4-6-36-3,用途为商业、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44年8月9日,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74年8月9日,使用权面积为898.7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胶他项(2013)第146号。目前,该处抵押商业网点闲置。
4、保证人情况
张旭波,登记地址为山东省胶州市杭州路22号;李树芹,登记地址为山东省胶州市杭州路22号,二人为夫妻关系。张旭波为借款人的实际控制人,因涉嫌民间借贷债务纠纷较多,导致其名下已无实际财产可供执行,现在处于失联状态。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查询,保证人张旭波存在8条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涉案金额611万元,李树芹存在5条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涉案金额256万元。
5、诉讼情况
2015年6月8日,工行胶州支行在青岛胶州市人民法院对大有电力公司和担保人提起诉讼,胶州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0日下达(2015)胶商初字第1207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工行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工行胜诉,工行于2016年4月21日在胶州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该案于2017年9月正式进入评估程序,评估拍卖工行抵押物:青岛三水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胶州市温州路东侧的网点房,经过第一次拍卖该资产流拍,为防止第二次拍卖后,仍无人成功拍得,避免法院以结案为目的将该处资产抵债给工行,保护工行和平台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抵债造成的税费损失,于2017年11月23日顺利将该案第二次次拍卖撤回,待时机成熟后视该案具体情况重新启动抵押物的评估拍卖工作。
第三户:山东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一)主债权
山东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兴环保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共有借款一笔,借款本金18,000,000.00元,代垫费用:135,066.00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债权资产情况明细如下:
2013年9月30日,顺兴环保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编号为2013年信字第2121130941号的《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向顺兴环保公司提供人民币18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即从2013年10月8日起到2014年10月7日止,具体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法人账户透支、国内保理等。顺兴环保公司在该授信协议项下的一切债务高密市广发机械工贸有限公司、戈家胜、戈美杰、单连君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013年10月8日,招商银行与顺兴环保公司签订编号为2013年信字第2111130954号《借款合同》,顺兴环保公司向招商银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0元,该项流动资金贷款只用于付货款,借款期限12个月,即自2013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8日。顺兴环保公司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负担招商银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同日,招商银行发放贷款18000000元。
2013年9月30日,高密市广发机械工贸有限公司、戈家胜、戈美杰、单连君向招商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顺兴环保公司在编号为2013年信字第2121130941号的《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范围是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间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2、借款人情况
山东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注册号 |
370785228019581 |
经营状态 |
吊销 |
所属行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成立日期 |
2002-03-26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3-07-01 |
法定代表人 |
戈家胜 |
发照日期 |
2002-03-26 |
注册资本 |
1100万 |
登记机关 |
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曾用名 |
山东顺兴机械有限公司 |
||
企业地址 |
潍坊高密市夏庄工业园 |
||
经营范围 |
环卫设备、棉花机械、农业机械、纺织机械、道路清扫机的加工销售;销售环保运输设备、纺织品、棉花、劳保用品、高压冲洗机、工程机械、水利机械、木制品、金属品;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贸易。上述经营范围不含铸造等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淘汰类、限制类经营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前置审批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信息: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自然人股东 |
戈家胜 |
1000 |
90.91% |
自然人股东 |
单连君 |
100 |
9.09% |
经项目组调查,山东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被吊销执照,公司停产停业,涉及22起诉讼,已被列为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显示四条经营异常信息。
公司名下财产:(1)顺兴环保公司名下土地,位于夏庄工业园平日路东侧,权证号:高国用(2006)字第187号,面积:1.0668公顷,工业用地,抵押权人:高密市农村商业银行,他项权证号:高他项(2012)第055号。抵押数额265万元,抵押登记时间2012年1月29日。(2)顺兴环保公司名下土地,位于夏庄镇平日路东,权证号:高国用(2005)字第336号,面积:0.0667公顷,工业用地,抵押权人:高密市农村商业银行,他项权证号:高他项(2012)第054号。抵押数额168万元,抵押登记时间2012年1月29日。(3)顺兴环保公司名下房产,位于高密市夷安大道北,证号:鲁潍坊权证高密市第0055472号、第0055473号房产,轮候查封。(4)顺兴环保公司名下土地,证号:高国用(2014)第092、093号土地使用权。
经现场走访,企业目前已停产。
3、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无抵押物。
4、保证人情况
(1)高密市广发机械工贸有限公司
高密市广发机械工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569200188XN |
组织机构代码 |
69200188-X |
注册号 |
370785200005292 |
经营状态 |
注销 |
所属行业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成立日期 |
2009-07-06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9-08-20 |
法定代表人 |
孙学红 |
发照日期 |
2009-07-06 |
注册资本 |
450万 |
登记机关 |
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曾用名 |
无 |
||
企业地址 |
潍坊高密市孙家口村 |
||
经营范围 |
制造销售废钢粉碎机、液压设备、自动输送机、除尘设备及食品加工机械(以上范围不含铸造及电镀等工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信息: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自然人股东 |
孙超超 |
448 |
99.56% |
自然人股东 |
孙学红 |
2 |
0.44% |
该公司已被注销,涉及诉讼有6起。公司名下土地,证号:高国用(2013)第111号土地使用权。
(2)戈家胜,男,1949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高密市 振兴街117号。系山东顺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查,保证人名下未发现有效财产。
(3)戈美杰,男,1971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甲。戈美杰名下位于即墨市温泉镇泉海路99号168楼1号别墅,(380平方米),系招商银行另一笔案件的抵押物,该案件余额779万元。招行为首轮查封。戈美杰名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18号12号楼3单元601户房产(99.47平米)。
5、诉讼情况
招商银行于2014年7月7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14)青金商初字第517号民事判决书。招商银行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6)鲁02执567号。
第四户: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共有借款一笔,本金4,578,778.28元,垫付费用50,162.00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债权资产情况明细如下:
2013年6月25日,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编号为2013年青授字第3201130705号的《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向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6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即从2013年6月25日起到2014年6月24日止,具体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在该授信协议项下的一切债务由青岛瑞丰气体容器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双盈担保有限公司、臧玉华、张立忠提供保证担保。
2013年6月25日,招商银行与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13年青借字第3202130705号《借款合同》,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12个月,即自2013年6月25日至2014年6月25日,借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按季结息,逾期利率按借款利率上浮50%,并计收复利。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负担招商银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2013年7月12日,招商银行发放贷款6000000元。
2014年7月10日,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编号为2014年信字第2111140733号《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书(一)》,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98721.55元,展期到2014年8月10日,青岛瑞丰气体容器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双盈担保有限公司、臧玉华、张立忠继续为展期后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3年6月25日,青岛瑞丰气体容器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双盈担保有限公司、臧玉华、张立忠向招商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在编号为2013年青授字第3201130705号的《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范围是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间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
2、借款人情况
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37137124036 |
组织机构代码 |
71371240-3 |
注册号 |
370213228004550 |
经营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所属行业 |
金属制品业 |
成立日期 |
1998-11-23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8-10-25 |
法定代表人 |
臧玉华 |
发照日期 |
1998-11-23 |
注册资本 |
5645万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地址 |
青岛市李沧区天水路816号 |
||
经营范围 |
气体充装、低温设备、空分装置的压力管道安装(GC1级);压力管道的设计:GC1(1)(2)(3)级;制造:特种气瓶(仅限焊接绝热气瓶、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制造地址:山东省胶州市阜安第二工业园瑞丰路16号);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氨、丙烷、丙烯、氮、氘、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氦、甲烷、硫化氢、六氟化硫、氯化氢、氢、三氟化磷、四氟化硫、四氟甲烷、氩、氧、一氧化氮、一氧化二氮、一氧化碳、乙炔、乙烷、乙烯、异丁烷、正丁烷、天然气(以上仅限票据往来);批发、零售:五金,机电,建材,钢材;货物进出口。 危险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信息: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自然人股东 |
臧玉华 |
3845 |
68.11% |
自然人股东 |
姜涛 |
945 |
16.74% |
自然人股东 |
张帅 |
500 |
8.86% |
自然人股东 |
臧合宇 |
230 |
4.07% |
自然人股东 |
单光祥 |
75 |
1.33% |
自然人股东 |
李学于 |
50 |
0.89% |
经项目组调查,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现已停止营业。涉及诉讼较多,有多达127条涉诉信息,是22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在15个案件中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主要财产有:
(1)债务人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位于胶州市埠安街道办事处第二工业园,房产面积12521.23㎡,第二轮查封。
(2)债务人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位于胶州市马店镇宋佳泊子村,土地使用权面积29769.7㎡,第二轮查封。 均已抵押给他行。
(3)债务人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天水路816号“李沧区瑞丰气体孵化园项目”,已取得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为李沧区保护项目,未予查封。抵押给青岛农商行594万本金。
3、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无抵押物。
4、保证人情况
(1)青岛瑞丰气体容器设备有限公司
青岛瑞丰气体容器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697182720R |
组织机构代码 |
69718272-0 |
注册号 |
370200230007653 |
经营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成立日期 |
2010-01-04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6-06-29 |
法定代表人 |
臧玉华 |
发照日期 |
2014-1-10 |
注册资本 |
1234.2万元人民币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地址 |
青岛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第二工业园1号楼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容器设备、机械设备、工业一体化设备。(上述生产业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信息: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自然人股东 |
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 |
600 |
48.61% |
自然人股东 |
刘连山 |
200 |
16.20% |
自然人股东 |
臧合宇 |
104 |
8.43% |
自然人股东 |
张帅 |
104 |
8.43% |
自然人股东 |
单光祥 |
31.2 |
2.53% |
自然人股东 |
杨传超 |
26 |
2.11% |
自然人股东 |
马欣 |
20.8 |
1.69% |
自然人股东 |
杨善宾 |
20.8 |
1.69% |
自然人股东 |
王凤明 |
20.8 |
1.69% |
自然人股东 |
董青生 |
20.8 |
1.69% |
自然人股东 |
姜涛 |
13 |
1.05% |
自然人股东 |
宋伟 |
13 |
1.05% |
自然人股东 |
李洋 |
13 |
1.05% |
自然人股东 |
李学于 |
5.2 |
0.42% |
自然人股东 |
刘波 |
5.2 |
0.42% |
自然人股东 |
林宗勋 |
5.2 |
0.42% |
自然人股东 |
王晓屏 |
5.2 |
0.42% |
自然人股东 |
王伟 |
5.2 |
0.42% |
自然人股东 |
张雪 |
5.2 |
0.42% |
自然人股东 |
臧元江 |
5.2 |
0.42% |
经项目组调查,青岛瑞丰气体容器设备有限公司现已停止营业。涉及诉讼较多,有多达32条涉诉信息,是23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在22个案件中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有效资产。
(2)青岛双盈担保有限公司
青岛双盈担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6790778638 |
组织机构代码 |
679077863 |
注册号 |
370214230009172 |
经营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成立日期 |
2008-10-10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2-07-12 |
法定代表人 |
付相飞 |
发照日期 |
2008-10-10 |
注册资本 |
16600万元人民币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 |
企业地址 |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76-12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至:2016-02-09)。(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
股东信息: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法人股东 |
青岛福盈达胶业有限公司 |
5000 |
30.12% |
自然人股东 |
付相飞 |
4300 |
25.90% |
自然人股东 |
任鹏 |
4300 |
25.90% |
法人股东 |
青岛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18.07% |
经项目组调查,青岛双盈担保有限公司现已停止营业。涉及诉讼较多,有多达16条涉诉信息,是11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在5个案件中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有效资产。
(3)臧玉华,女,汉族,1965年2月10日出生,住青岛市李沧区西庵子68号,系债务人青岛瑞丰气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系保证人青岛瑞丰气体容器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4)张立忠,男,汉族,1962年7月21日出生,住青岛市李沧区西庵子68号,臧玉华和张立忠系夫妻关系。
经查,上述自然人保证人名下未发现有效财产。
5、诉讼情况
招商银行于2014年7月29日向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于作出(2014)李商初字第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借款人等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招商银行已向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资产抵押房产位置较好,抵押已在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变现前景较好。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0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对上述资产及效力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079789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婷婷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