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告》华夏银行太原长治分行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华夏银行太原长治分行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 招标条件
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华夏银行太原长治分行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长治市城北西街与城西路十字汇交处东北角,面积5377.54平方米。
本次消防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主要是对1-5层消防系统全面改造和消防改造后恢复性装饰装修;
并对一层和三层进行布局调整和重新规划后的装饰装修;
招标范围包括原有墙体拆除、外墙改造、室内新作隔断、室内装修墙面、吊顶及地面工程、卫生间及给排水工程、室内布线、安装灯具、安装柜台、消防喷淋系统及自动报警系统安装等;
2.2项目编号:BHZB-2023-TY/1019;
2.3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太原长治分行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2.4工程地点:位于长治市城北西街与城西路十字汇交处东北角;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同类型装修工程经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人员,并具备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3.3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1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提交报名资料;
4.2 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4项要求的网站截图及相关说明;
(8)项目团队人员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等;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 6017 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 招标条件
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委托对华夏银行太原长治分行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长治市城北西街与城西路十字汇交处东北角,面积5377.54平方米。
本次消防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主要是对1-5层消防系统全面改造和消防改造后恢复性装饰装修;
并对一层和三层进行布局调整和重新规划后的装饰装修;
招标范围包括原有墙体拆除、外墙改造、室内新作隔断、室内装修墙面、吊顶及地面工程、卫生间及给排水工程、室内布线、安装灯具、安装柜台、消防喷淋系统及自动报警系统安装等;
2.2项目编号:BHZB-2023-TY/1019;
2.3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太原长治分行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2.4工程地点:位于长治市城北西街与城西路十字汇交处东北角;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同类型装修工程经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人员,并具备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3.3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1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提交报名资料;
4.2 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4项要求的网站截图及相关说明;
(8)项目团队人员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等;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 6017 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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