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丰台]2025年双向寄递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0624210200018851-xm001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桐010-870172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泓文010-6268650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1010624210200018851-XM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双向寄递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2号楼101室(天竺综合保税区)

中标金额:120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2号楼101室(天竺综合保税区) 911101133355942933 120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 120万元 120万元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简要技术需求: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双向寄递服务,实现双向寄递服务及时、精准、高效,保障“零见面”办理服务平稳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511-20251231日。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双向寄递服务项目寄递文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等材料内容,属于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一章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六章第五十五条:“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邮寄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同时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要求,本项目寄递文件属于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故应由邮政企业专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的控股企业,负责寄递业务。而北京地区的速递业务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专营。综上所述,本项目双向寄递服务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专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启兰、刘宇、彭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单价计价,成交金额为:

单程寄递(每件):12.00元人民币

单程返单寄递(每件):15.00元人民币

章照合寄(每件):25.00元人民币

号牌类寄递(每件):30.00元人民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        

联系方式:彭桐,010-87017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 苏泓文、邱羽翰、刘姗姗、尹皓,010-62686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泓文、邱羽翰、刘姗姗、尹皓

电 话:  010-62686506

2441STC65168_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稿_2025年双向寄递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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