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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法鉴字014号再次重新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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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法鉴字014号再次重新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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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31日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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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2年8月5日 上午 10:30 时选择(2021)湘0202民初3397号买卖合同纠纷的鉴定评估机构。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围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2年8月3日 下午17:00 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评估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別,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4、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414办公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司法技术中心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电话:22511081 联系人:刘精泉 李志伟 荷塘区法院监督电话:22511080
标的概况 案号:(2021)湘0202民初3397号 承办法院: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财产名称: 委托事项 :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向株洲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剩余混凝土27676.17立方的可得利益损失进行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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