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项目钢材、混凝土、保温板、隔墙板、砌块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项目钢材、混凝土、、保温板、ALC隔墙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YJ-A-WZ-2023-45号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京津冀区域邯郸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邯郸城市安全乡村振兴保供仓(一期)项目、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西显阳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部、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白庙村中心区域)EPC项目、唐山市区房建项目的钢材、混凝土、保温板、ALC隔墙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公司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即原铁道部第一工程局第二工程处)是1954年1月组建(2000年12月改制),经国家建设部审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拥有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房建总承包及预应力工程贰级资质;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2邯郸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概况: 2.2.1工程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2.2.2建设地点:冀南新区成峰路以北、郭小屯村东、经二路西侧; 2.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 15016.52㎡,主要建设住院楼、后勤保障楼、门诊综合楼、门卫、室外活动广场、道路、停车位、围墙、大门等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可容纳 300 张精神病人床位。 2.3城市安全乡村振兴保供仓(一期)项目概况: 2.3.1工程名称:城市安全乡村振兴保供仓(一期)项目; 2.3.2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南环路以南,大斜街村以西; 2.3.3建设内容及规模: 城市安全乡村振兴保供仓(一期)项目,位于魏县东南部。南环路以南,大斜街村以西。 项目距离魏县城区约2公里。 项目规划占地约436.14亩,用地东西长约650米,南北进深约575米,地势平坦;一期共计32个单体,主要包括文旅商街3栋,综合服务中心1栋,住宅楼及主副食加工区22栋,钢结构厂房6栋。(一期、二期)规划用地总面积290758.72㎡,建筑总面积17591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331.8㎡。 2.4顺平市政综合工程项目概况: 2.4.1工程名称: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西显阳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部;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白庙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部。 2.4.2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白庙村、西显阳村 2.4.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顺平市政综合工程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白庙项目北至北环城路、南至白庙村南村界、西至永平路、东至东环路 (以白庙为中心范围)。项目总占地 523.03 亩,其中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用地 197.3 亩,拆迁安置用地面积 80.41 亩。规划范围内建设回迁安置房、配套公建、幼儿园、小区道路、绿化、管网、市政道路等配套(不含外电接入、变压器安装工作内容)。建筑栋数15栋,总建筑面积181800.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0850.15㎡,地下建筑面积50950.38㎡。绿地率35.2%,集中绿地1659.20㎡,建筑栋数15栋,住宅套(户)数1037套。住宅建筑密度每套121.88㎡,住宅平均层数18层,地上停车位116个,地下停车位1047个,非机动停车位2489㎡。装配式建筑位于5#、7#、10#、11#、12#住宅楼。装配式建筑面积:39856.96㎡,配建比例30.46%,住宅层数为18层建筑。西显阳项目本项目北至木兰东街、南至纬五街、西至迎宾路、东至东经四路(以西显阳村为中心范围),项目总占地约 138.9 亩,其中市政道路及绿化占地 87.74 亩,拆迁安置用地面积 24.61 亩。(不含外电接入、变压器安装工作内容)。建筑栋数5栋,总建筑面积5611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880.00㎡,地下建筑面积15230.00㎡,建筑栋数5栋,住宅套(户)数359套,绿地率35.2%,地下停车位397个。装配式建筑位于3#住宅楼、4#住宅楼。装配式建筑面积:17244.61㎡,配建比例37.7%,住宅层数为18层建筑。 2.5招标内容: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钢材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GC-01、GC-02、GC-03):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1.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钢筋混 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热 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GB/T 11263-2017;热轧型钢:GB/T 706-2016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 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2、2023的市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023年新注册公司提供当年即可)。 3.1.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两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3.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 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 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 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 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混凝土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HNT-01、HNT-02):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2.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做要求,但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22、2023)的市、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023年新注册公司提供当年即可)。 3.2.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两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3.2.7.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3保温板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FHBWB-01):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的相关规定。 3.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两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3.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4 ALC隔墙板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GQB-01、GQB-02):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的相关规定。 3.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两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4.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4.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JQK-01、JQK-02):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5.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的相关规定。 3.5.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5.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两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5.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格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2.响应: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物资进行“响应” “开标后自动解锁”(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见第8条招标人信息)。 4.3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25日至06月30日17时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84793986@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对标书款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4.5所有投标人需在2023年06月30日 17:00 时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 4.6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文件报价表在电商平台填报物资报价单,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未填报物资报价单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6日9时30分前(即为开标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线编辑报价并保存,务必要勾选自动解锁,并保存。 5.3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投标总价须与上传 pdf 版本,投标文件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4 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9时30分。 ②开标地点:中铁鲁班商务网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8.2招标项目:邯郸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城市安全乡村振兴保供仓(一期)项目、唐山市区房建项目、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西显阳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部、顺平县城域经济、文化品位及城市基础建设(白庙村中心区域)EPC项目部。 招标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辛庄营乡过小屯村中铁一局 公司联系人:赵卫强(公司物设部)电话:18631578830 项目联系人:张伟(唐山市区房建项目)电话:13341158080 项目联系人:孔霄(顺平分公司项目群) 电话:19953272678 项目联系人:许文博(邯郸精神卫生中心项目)电话:18229004127 项目联系人:张 磊(邯郸魏县城市安全乡村振兴保供仓项目)电话:18345467086 电子邮箱:84793986@qq.com 标书款打款账户: 户 名: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顺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平支行 银行帐号: 0409025009300244383 注意事项:在汇款单上注明物资标书款+包件号 附件 附件 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 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说明:此表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按招标人、物资品种分别填写;同一招标人、同一物资品种可填写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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