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全传输平台超高清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6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q01-w1049
预算金额7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全传输平台超高清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Q01-W1049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7,600,000.00元,柒佰陆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7,600,000.00元,柒佰陆拾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ZF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ZF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ZF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ZF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10: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综合服务大厅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1045
移动电话:010-66739126
传真:010-6673916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39012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39021
2023年09月28日
一、项目名称:安全传输平台超高清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Q01-W1049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1 | 通用服务器1 | 详见附件 | 台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 | 通用服务器2 | 详见附件 | 台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 | 通用服务器3 | 详见附件 | 台 | 9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4 | 通用服务器4 | 详见附件 | 台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5 | 通用工作站1 | 详见附件 | 台 | 4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6 | 通用工作站2 | 详见附件 | 台 | 5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7 | 4K审核工作站 | 详见附件 | 台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8 | 4K HDR示波器 | 详见附件 | 台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9 | 应急送播工作站(主备) | 详见附件 | 台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0 | 网络校时服务器 | 详见附件 | 套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1 | 分布式存储 | 详见附件 | 套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2 | 万兆核心交换机 | 详见附件 | 台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3 | 下一代防火墙(对外) | 详见附件 | 台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4 | 下一代防火墙(对内) | 详见附件 | 台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5 | 安全管理平台 | 详见附件 | 台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6 | 节目备播分系统-个人首页 | 详见附件 | 人/月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7 | 节目备播分系统-入库 | 详见附件 | 人/月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8 | 节目备播分系统-节目管理 | 详见附件 | 人/月 | 5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19 | 节目备播分系统-任务管理 | 详见附件 | 人/月 | 6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0 | 节目备播分系统-系统管理:用户管理 | 详见附件 | 人/月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1 | 节目备播分系统-系统管理:权限管理 | 详见附件 | 人/月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2 | 节目备播分系统-系统管理:日志管理 | 详见附件 | 人/月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3 | 节目备播分系统-系统管理:统计分析 | 详见附件 | 人/月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4 | 4K审看软件 | 详见附件 | 人/月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5 | 任务调度子系统 | 详见附件 | 人/月 | 4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6 | 工作流子系统 | 详见附件 | 人/月 | 5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7 | 应急送播分系统 | 详见附件 | 人/月 | 10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8 | 与央视总台DMZ平台对接 | 详见附件 | 人/月 | 5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29 | 与广电部节目生产管理系统接口对接 | 详见附件 | 人/月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0 | 与广电部节目质量自动检测系统接口对接 | 详见附件 | 人/月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1 | 与广电部媒资系统接口对接 | 详见附件 | 人/月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2 | 与广电部大洋非编系统接口对接 | 详见附件 | 人/月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3 | 与广电部AVID制作网对接 | 详见附件 | 人/月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4 | 媒体转码软件 | 详见附件 | 套 | 2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5 | 节目迁移软件 | 详见附件 | 套 | 4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6 | 媒体校验软件 | 详见附件 | 套 | 4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7 | 防病毒软件 | 详见附件 | 套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8 | 机柜 | 详见附件 | 台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39 | KVM设备 | 详见附件 | 套 | 3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1-40 | 系统集成部署 | 详见附件 | 套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7,600,000.00元,柒佰陆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7,600,000.00元,柒佰陆拾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ZF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ZF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ZF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ZF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10: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综合服务大厅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1045
移动电话:010-66739126
传真:010-6673916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39012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39021
2023年09月2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