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331121-04-01-274875
预算金额10341.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楚迪1505787233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公告
 
招标序号: 青建招2023第[90]号
一、 招标条件
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一期)EPC已由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8-331121-04-01-274875,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 ,项目业主为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项目共涉及东源镇、船寮镇、腊口镇、山口镇、季宅乡、祯旺乡、舒桥乡、汤垟乡、小舟山乡、吴坑乡 10 个乡镇共63个行政村,采用集中处理终端进行污水处理;新建及改造终端142座、新建管道DN50~DN400共计约133300m、配套塑料井约9120座,配套预制钢筋混凝土井约2800座,及配套路面破复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3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10341.7291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 118.2385 万元,设备购置费为 1821.9353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8186.3766 万元【其中暂估价(包括税金) 470.7000 万元),暂列金(包括税金) 0万 元((暂估价(包括税金)、暂列金额包括税金不下浮)】,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为215.1787  万元。
2、 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工程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接户的调查应包括受益户数、人口数、农家乐等其他水的接入情况、接户规范性等。对管网的调查应包括主管管径、管网材质、排水体制、管网施工质量、检查井质量等。对污水处理终端的调查应包括设计处理能力、设计选址合理性、设计工艺合理性、土建施工质量情况、设备安装质量情况、终端设施运行情况、辅助设施建设情况、运维单位管理情况等。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施工图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控制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中标价以内),同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所有费用含在中标价内,由承包人承担。
(2)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上述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构成建安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及相应的配件备品等(其中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设备、在线仪器仪表、给排水、暖通等设施设备及材料),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本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论证、初步设计概算)和招标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据此出具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地下污水管网、路面恢复、修补、污水终端、污水终端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用房等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等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
(4)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核、专项设计审核及论证、预定位、预测量、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含验收所需的各项测绘,各单项验收如住建、资规、消防、环保、防雷、卫生防疫、交评、档案、人防、气象、排污等)、配合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馆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工程保险、法律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其他专项工作,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及综合验收并交付的需要。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280日历天
工期是指含设计、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验收备案在内的所有时间的总和。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3.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项目负责人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资质单位。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给排水相关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给排水相关专业),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起,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http://lssggzy.lishui.gov.cn/qtweb/)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 01 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2、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小区13-1-302室   
百川润城2幢8号第一间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吕楚迪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5057872330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EPC)-招标文件(10.30)(发布版)-副本.docx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EPC)-招标文件 (10.30)(发布版) - 副本(1).pdf附件1-主要材料、设备要求一览表.xlsx工程量清单.zip图纸4.zip图纸2.zip图纸.zip图纸3.zip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一期)  补充说明(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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