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通师一附滨江校区项目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 20: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南通市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通师一附滨江校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业主单位为南通市教育局,招标人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南通市启秀中学滨江校区、通师一附滨江校区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长江路高架以东、跃龙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海港引河以南。
2、工程规模:
①启秀中学滨江校区:新建10轨30班初中校区,建设教学楼、实验室、图书信息楼、行政办公楼、体育馆、食堂、门卫室等,项目用地面积约71亩,地上建筑面积约28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3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室外球场及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管线、围墙、绿化景观等。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7660.24万元。
②通师一附滨江校区:新建7轨42班小学校区,建设教学楼、科学综艺楼、图文信息楼、行政办公楼、体育馆、食堂、门卫室等,项目用地面积约65.25亩,地上建筑面积约26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3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室外球场及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管线、围墙、绿化景观等。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6971.50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3、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监理范围:
1、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2、委托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配套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备案阶段、工程结算阶段及保修(养护)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招标人办理图纸审查,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建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对签证、变更进行审核,认质认价材料询价、初审;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住建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在投标企业注册)。
六、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需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如中标,招标人将进行考察和调查确认);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12月~2023年5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总监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
8、企业业绩:
自2018年6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总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监理业绩。
备注:(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委托监理等相关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2)类似业绩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本项目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0、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8日9时30分。
(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纪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一、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 南通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 |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沿河路25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 |
联系人 | 汤工 | 联系人 | 吴小松 |
电话 | 0513-89008187 | 电话 | 15301476960 |
2023年6月27日